規(guī)范公司和個人行為既要嚴刑峻法,也需有效內控。
最近,人稱“郎監(jiān)管”的香港中文大學金融學教授郎咸平在公開場合的演講似乎少了一些,但他多年來鼓吹以“嚴刑峻法”整肅證券市場的主張在國內最近的立法、司法和市場監(jiān)管實踐中正逐步得到體現。
6月29日,新的刑法修正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在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二十二次會議上獲得通過,并于當日施行。除了對安全生產和傷亡事故、商業(yè)賄賂和信貸欺詐等行為的處罰作了修訂以外,新修的刑法增加了對上市公司不按規(guī)定披露信息的責任以及高管違背對公司的忠誠義務的刑事處罰,同時加大了對操縱市場行為的處罰力度,將刑期由原來的最高5年增加到10年(見框內文字:重典治市)。
“《刑法修正案(六)》針對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掏空’上市公司和市場操縱行為規(guī)定了明確的刑罰標準,這對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預防和抵制違法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國證監(jiān)會在致上市公司就學習新的刑法修正案的通知中如此點評。
對于刑法的上述最新變動,郎咸平本人則對《財務總監(jiān)》表示,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離不開嚴刑峻法,有助于強化國內上市公司管理人員的信托責任。“(刑法修正案的)方向是正確的。”他稱。
伴隨美國法庭對安然公司前高層管理人員的陸續(xù)定罪以及7月5日安然公司創(chuàng)始人、前董事長肯尼思?萊(Kenneth Lay)的去世,美國歷史上最大的公司丑聞之一的安然事件的審理已近尾聲。無獨有偶,國內幾宗廣受關注的公司舞弊案的審理近來也陸續(xù)有了結果。今年4月,德隆原總裁唐萬新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被判處8年徒刑,并處罰金40萬元;證監(jiān)會近日宣布對科龍電器原董事長顧雛軍給予警告、30萬元罰款和永久性市場禁入的行政處罰,而對科龍電器案件涉嫌犯罪部分,公安機關仍在審理。
在各種規(guī)范公司行為的措施中,郎咸平認為嚴刑峻法具有根本的效力。“人的(規(guī)范)行為是需要通過法律逼出來的。”他對本刊表示。至于嚴刑峻法能在多大程度上規(guī)范企業(yè)和經理人的行為,郎咸平在以往的演講中一再介紹美國的經驗。有趣的是,有跡象顯示,在這一點上,國內的監(jiān)管部門似乎也和他想到一塊兒去了。
世通、安然等美國企業(yè)的一系列財務丑聞推動美國國會在2002年通過旨在推動公司加強內控和信息披露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法案首先對美國本土的大公司施行。今年7月15日,該法案對在美國上市的海外公司和中小型公司正式生效。
同樣是在7月15日,財政部會會同中國證監(jiān)會等國務院有關部門以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在北京舉行了中國企業(yè)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治理指導委員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全體會議。財政部副部長王軍表示,此舉意在“加快創(chuàng)建既融合國際先進經驗,又體現自主創(chuàng)新,具有中國特色和影響力的企業(yè)內部控制標準體系和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治理機制。”
兩個委員會分別由財政部和中注協(xié)發(fā)起成立。企業(yè)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主席由財政部副部長王軍擔任,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治理指導委員會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會長劉仲藜擔任顧問,財政部副部長王軍擔任主任委員,兩個委員會的成員則來自政府部門、中介機構、學術界和企業(yè)界等各個方面。
在上述兩個主要由專家學者組成的指導委員會下面,還將設立工作委員會這樣負責具體的企業(yè)內控和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治理制度建設事務的執(zhí)行機構。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主任會計師郭晉龍是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治理工作委員會的成員。
許多國內媒體據此猜測中國有意制定“中國式薩奧法案”,郭晉龍則表示可能性不大,但他指出國內2005年新修訂的《證券法》、《公司法》和已新修的《刑法》都已經借鑒和吸收了包括薩奧法案等多部美國法案的思想和精神,國內尚待推出的《注冊會計師法》也會參考美國的相關法案。
郭晉龍認為,公司治理重在防范職業(yè)經理人的道德的風險,而國內企業(yè)首先必須解決的是股東和職業(yè)經理人角色不明的問題。“你說在國有控股企業(yè),究竟是董事長代表股東,還是總經理代表股東呢?”郭問道。而就國內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治理而言,他認為重點在于防范合伙人和股東的道德風險和建立合理的內部利益分配機制。
財政部在其網站上表示希望通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在國內基本建立一套以防范風險和控制舞弊為中心、以控制標準和評價標準為主體的內部控制標準體系,推動企業(yè)完善治理結構和內部約束機制;同時制定出一套能夠規(guī)范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治理、強化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管理的體系。但郎咸平表示,僅有制度還不夠。“這樣的事情他們一直在做,中國各種法律和規(guī)章很多,但關鍵在于執(zhí)行。”他說。
重典治市
在最新的修訂中,刑法中涉及上市公司條款的主要變動
修改
“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yè)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guī)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增加
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六十九條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下列行為之一(具體行為見修訂后的刑法), 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修改
將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修改為:“有下列情形之一(具體情形見修訂后的刑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資料來源: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主辦網站()(《CFOCHINA》雜志 楊堅 200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