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 政 部 文 件
財會(200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司,鐵道部財務司,解放軍總后勤部財務部,武警部隊后勤部財務部,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宣傳新會計準則,普及會計知識,擴大會計工作的社會影響,財政部決定于2007年舉辦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委托中國會計學會承辦。現將舉辦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組織領導,財政部成立“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領導小組”,負責決定大賽的方針政策等重大問題。
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領導小組組長由金人慶部長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由主管副部長、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長和中國會計學會會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為:
財政部會計司司長 劉玉廷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秘書長 陳毓圭
國家會計學院院長 高一斌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主任 李瑞華
中國會計學會秘書長 李玉環
領導小組下設“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屆會計知識大賽的日常事務,包括大賽命題、評卷、大賽的組織、輔導材料的編寫與發行等。辦公室設在中國會計學會秘書處。
辦公室主任:
財政部會計司司長 劉玉廷
辦公室副主任:
中國會計學會秘書長 李玉環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副秘書長 楊志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以下簡稱各地區)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司、鐵道部財務司、解放軍總后勤部財務部、武警部隊后勤部財務部(以下簡稱各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地區或本部門大賽工作的領導,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并對本地區或本部門的會計知識大賽提供經費支持。
有關中央管理企業等有關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需要單獨組隊參賽的,可直接向本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寫明參賽單位情況、單獨組隊的理由及具體方案等),由大賽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領導小組批準后參賽。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在選拔的基礎上,可選送3-5個代表隊參賽。
二、競賽內容
本屆會計知識大賽以新會計準則為主要內容,兼顧其他相關會計知識,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內部控制規范、審計基礎知識以及其他相關法規。
三、競賽方式
本屆會計知識大賽包括兩個賽程。
第一賽程采取網上答題方式進行。第一賽程試題刊登在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網站、會計行業管理網站、中國會計學會網站、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網站,以及大賽辦公室指定的地方財政廳(局)網站,同時刊登在《中國財經報》、《會計研究》和《財務與會計》等報刊雜志上。各地區財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組織本地區的財會人員登陸上述網站,參加第一賽程的答題。
第二賽程由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組隊進京參賽。各代表隊由1名領隊、3名正式參賽選手和1名預備選手組成。進京代表隊首先參加復賽,復賽包括筆試和口試,參賽選手分別參加筆試和口試。根據各代表隊復賽成績,確定參加決賽的6支代表隊,通過決賽決出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復賽成績排在第7名至第10名的代表隊分別獲得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優勝隊獎。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代表隊進京參賽的選手,應當經層層選拔產生,不得直接指定。具體選拔辦法由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制定,并報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確定代表隊具體成員(含領隊和預備選手),應在規定的時間報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準后,參加全國復賽、決賽。
四、時間安排
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時間安排如下:
2007年3月下旬,成立大賽各組織,部署大賽各項議程。
2007年5月下旬,出版《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輔導講座》和《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法規匯編》。
2007年7月,公布第一賽程大賽試題。
2007年8月,進行網上答題。
2007年9月上旬,通過媒體公布第一賽程獲獎名單,并召開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第二賽程工作會議,布置第二賽程有關工作。
2007年11月,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完成代表隊的組建并報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批準。
2007年12月,各代表隊進京參加比賽。
五、獎勵辦法
(一)第一賽程獎項
1、個人獎。本屆大賽設立一等獎5000人、二等獎10000人。對于獲得個人獎一等獎和二等獎的,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頒發獲獎證書及獎品。
2、組織獎。本屆大賽設置組織獎若干名,按照參賽人員占本地區會計人員比例等大賽組織情況評選。對于獲得組織獎的單位,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頒發獲獎證書。
(二)第二賽程獎項
1、團體獎。對進入第二賽程比賽的前10個代表隊設一等獎一名、二等獎兩名、三等獎三名、優勝獎4名。
2、個人獎。設復賽筆試個人獎20名,獎勵對象為在第二賽程復賽筆試中成績排在前20名的參賽選手。
3、特別組織獎和組織獎。特別組織獎10名,獎勵對象為第二賽程中取得前10名的參賽單位。組織獎若干名,獎勵對象從未進入前10名的參賽單位中按照下列條件評選產生:
(1)認真完成大賽領導小組辦公室布置的各項工作,及時上報有關材料;
(2)嚴格遵守大賽各項規則;
(3)按時參加大賽辦公室組織的各項活動。
對第二賽程各獎項獲得者,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領導小組將頒發獲獎證書及獎金。
六、輔導資料
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輔導資料由大賽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編寫,具體包括《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輔導講座》和《第三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法規匯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