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相當多礦產資源型企業(以下簡稱“資源型企業”)正遭遇可持續發展困局。比如某著名鋼鐵公司經過50年的發展,露天開采將閉坑,轉向地下開采。而開采方法和技術差異較大,在崗工人轉崗困難,自動化程度的提高使新開采項目的就業崗位十分有限,工人就業面臨難題;重組過程中需分離辦社會職能,但企業卻無力承擔改革成本;轉產時期,企業將明顯減產,同時淘汰絕大部分原有設備及投資大量固定資產,盈利能力將大大降低,現金流入大幅減少,環境治理和轉產能力進一步被削弱。諸如此類的可持續發展問題正在困擾著眾多資源型企業。
困 境
資源型企業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資源保障,其可持續發展能力關系到整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但目前,我國資源型企業受到資源枯竭、環境治理、安全生產等問題的制約,可持續發展陷入了困境。有關部門進行調研的結果表明,我國資源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現狀不容樂觀:
一是資源枯竭與浪費問題并存。當前,我國礦產資源可采儲量相當有限,不少資源型企業創建于上世紀五十、六十年代,經過幾十年的開采,近2/3的礦山已進入衰退期。如果這些資源型企業不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將不可避免地關閉破產。而在資源匱乏和逐漸枯竭的同時,企業浪費資源的現象卻十分嚴重。大多數企業采用粗放式經營乃至掠奪性開采,靠大量消耗資源獲取經濟效益,使礦產資源破壞嚴重,共伴生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和二次資源利用率低,造成了巨大的資源浪費。
二是安全生產問題頻發,嚴重威脅人們安全。資源型企業的整個生產過程都伴隨著危險,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釀成大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總局的統計,2006年,全國工礦商貿企業共發生548起安全事故,死亡2276人,同比分別上升10.5%和12.7%。除了事故的威脅,企業職工還要面對職業病這個“隱形殺手”。同時,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往往不僅限于企業內部,還會殃及當地人民群眾。
三是破壞嚴重而治理不及時,生態環境嚴重惡化。礦產資源的開采常常伴隨著自然環境的破壞占用,如破壞土地資源、造成地質災害、污染水資源及大氣環境等,如不及時采取環境保護和治理措施,就可能造成生態環境惡化。礦區生態環境的惡化,不僅阻礙了資源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也嚴重影響了當地經濟社會發展。
對 策
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資源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多次提出政策意見。除了《煤炭法》明確規定國家建立煤礦企業衰老期轉產資金制度外,《國務院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制度,保障煤炭企業增加接續資源,開展資源勘查,保護和治理環境,發展接續產業!薄秶鴦赵宏P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礦山生態環境恢復補償制度。地方各級政府應對本地礦區生態環境進行監督管理,按照‘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明確治理責任,保證治理資金和治理措施落實到位。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部門應盡快制定礦山生態環境恢復的經濟政策,積極推進礦山生態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等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薄秶鴦赵宏P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提出:“政府定價要充分考慮資源的稀缺性和環境成本,對市場調節的價格也要進行有利于環保的指導和監管!秉h的十七大報告中特別提出,“要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生產要素和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毖芯拷鉀Q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問題,不僅是現實需要,也是依法行政的需要,更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
有關部門在進行詳實的調研之后提出,政府應盡快建立可持續發展的財務保障機制,資源型企業應以可持續發展準備金的形式預留未來可持續發展所需資金,列入產品成本。準備金不僅可以幫助企業建立可持續發展的資金儲備,而且擴大和完善了資源類產品的成本范圍,把環境、安全等必要的成本納入其中。成本范圍的完善,將促使企業不斷提高技術含量、降低產品和生態環境成本、提高資源利用率,遏制社會無度消費資源類產品的惡性循環,有利于節約型社會的形成。準備金制度可分企業微觀層面和政府宏觀層面,形成“上下游共擔,企業和財政分管,企業自用和社會統籌使用相結合”的資源型企業財務保障機制。
(中國財經報 200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