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正試圖以“收編”民間資金、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方式,構架起民資與“缺錢”民企之間的橋梁。
昨天(13日),《第一財經日報》了解到,浙江日前已經展開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根據相關通知,該省小額貸款公司最快可于今年9月開展業務,并將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設立范圍。
浙江是銀監會、央行5月聯合發布《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后,國內首個對此作出正式反應的省份。
溫州是浙江省民資尤其充沛的地方。根據該市金融辦數據,2007年溫州流動性民間資本超過3000億元,每年約以14%的速度遞增。放大到整個浙江,這一數據或達1萬億元。
收編50億民間資金
根據浙江省政府日前發出的通知,浙江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從今年7月份開始,9月至10月小額貸款公司經審核、依法注冊登記后,即可正式開展業務。明年1月視實際情況逐步加大在全省的推廣力度。
試點期間,原則上在每個縣(市、區)設立1家小額貸款公司;列入省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杭州市、溫州市、嘉興市、臺州市可增加5家試點名額,義烏市可增加1家試點名額。以溫州為例,該市有11個縣(市、區),共可設立小額貸款公司11個,算上增加的5個名額,該市的小額貸款公司可達16家。
在進入門檻上,與銀監會、央行的《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不同,浙江提高了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其中,設立為有限責任公司的,不得低于5000萬元(欠發達縣域不低于2000萬元);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得低于8000萬元(欠發達縣域不低于3000萬元);試點期間,注冊資本的上限為2億元(欠發達縣域為1億元)。
民資異常豐富的溫州市初定的規定是,樂清、瑞安、鹿城、甌海、龍灣等5個市(區)的注冊資本要“爭取達到2億元人民幣”,其余6縣則要“爭取達到1億元人民幣”。
資金來源上,溫州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金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發起人、其他出資人一次足額繳納,“資金來源必須是自有資金,不能用銀行貸款投資入股,嚴禁社會集資入股”。
按照上述設立數量和進入門檻,浙江至少將要“收編”超過50億元以上的民間資金――公開數據顯示,浙江目前共有90個縣(市、區),其中欠發達的25個,由此計算,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數量將超過100個,按照平均5000萬元的注冊資本估算,進入的民間資金就超過了50億元。
鼓勵發展和嚴格監管
對于小額貸款公司在浙江的發展,該省可謂煞費苦心。在發起人資質上,浙江規定主發起人要從管理規范、信用優良、實力雄厚的當地民營骨干企業中選擇,要求凈資產不低于5000萬元(欠發達縣域不低于2000萬元)、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連續3年贏利且利潤總額在1500萬元(欠發達縣域600萬元)以上。
在經營上,溫州市金融辦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定位是:“小機構、小客戶、小貸款”,“嚴禁非法或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非法集資”。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70%的資金應用于同一借款人貸款余額不超過50萬元的小額借款人,其余30%資金的單戶貸款余額不超過資本金的5%。
進入小額貸款公司領域的民間資本將得到官方的細心“呵護”:根據規定,浙江省將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積極扶持,小額貸款公司將納入全省小企業貸款和“三農”貸款風險補償范圍;在每年分類評價的基礎上,對依法合規經營、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小額貸款公司,將向銀監部門推薦,按有關規定改制為村鎮銀行。
對切實服務小企業和“三農”、規范經營的小額貸款公司,浙江省規定“一年后允許增資擴股”。
期待試點擴大
浙江省收編民資之舉最直接的原因是該省中小企業融資之困和民間借貸的異常發達。在本月初國務院決策層調研溫州期間,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周德文建議,“國家要加大金融服務對內開放的步伐,要盡快并放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允許社區銀行與民間銀行的試點”。
昨天接受本報電話采訪時,周德文表示:“這幾天來向我咨詢的人特別多,很多擔保公司都想‘轉制’,成立小額貸款公司。”周德文同時認為,對于民資豐富的溫州而言,首批開放10多家小額貸款公司還有些“僧多粥少”。
“我們現在正準備申報,但估計難度很大,因為(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細節方面還需要進一步落實。”溫州方興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方培林昨天接受本報電話采訪時表示。他是溫州“草根”金融的代表人之一,曾經擁有新中國第一個經工商部門登記的民間金融機構――溫州蒼南縣原“方興錢莊”。
方培林認為,在規范和發展民間借貸市場上,這次試點“是一個突破”。
(第一財經日報 宗新建 2008-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