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關于開展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集團化發展試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式下發,財政部會計司對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集團化發展試點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到3月18日。會計司在《征求意見稿》中確定了首批試點的八家本土會計師事務所及試點措施。會計司表示,開展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集團化發展試點,有利于探索、積累支持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做大做強的做法和經驗,不斷提升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的整體實力和市場競爭力,為我國大型會計師事務所“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創造有利條件。《征求意見稿》出臺后,在業內引起廣泛關注。
會計司力推大型事務所集團化試點
隨著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迅猛發展及“做大做強走出去”戰略的深入實施,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集團化發展議題日益受到業內關注。
國辦56號文提出,事務所要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注冊會計師行業要立足我國國情,借鑒國際經驗,在遵循法制要求和市場規則的前提下,大力支持會計師事務所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加快行業發展的多種模式、途徑和方法,鼓勵優化組合、兼并重組、強強聯合,促進行業走跨越式發展道路。
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集團化發展,是指通過行之有效的多種形式和渠道,構建以會計師事務所核心品牌為紐帶、相關經濟類咨詢、服務產業群體為補充的多元化發展模式。
此前,會計司在《2011年工作要點》中將“深入貫徹國辦發[2009]56號文件精神,推動注冊會計師行業做大做強和規范發展”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工作要點明確提出,要“積極穩妥開展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集團化發展試點工作”。
而在此后不久,會計司召開了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集團化發展工作座談會(以下簡稱“座談會”)上,新任會計司司長楊敏表示,會計師事務所集團化發展是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改革進程當中逐步衍生出的一個重要研究課題,是一項充滿挑戰的工作,需要反復研究、充分論證,要順勢發展、適時引導,要將其作為一項長期而艱辛的系統工程認真對待。
會計司要求,在大型事務所實施集團化過程中,對于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的事項,不得介入。對于法律、行政法規未予明確的事項,應當進一步解放思想、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同時,試點應該掌握穩字當頭、風險可控,注重實效、及時總結的原則。
會計司表示,試點工作對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長遠發展具有重要影響,應當把握改革的力度和節奏,有計劃、有步驟地選擇各方面條件較好的部分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先行試點,把改革措施可能帶來的各種風險控制在可承受范圍之內,確保行業健康平穩發展。同時,應當全程跟蹤、及時總結試點工作成績和不足,推動試點工作在不斷改進完善的基礎上深入開展。
會計司提出,在試點過程中,事務所應當充分發揚民主,按照有關規定、合伙協議和內部規章制度,認真研究、民主決策擬采取的試點措施。同時,應當結合自身實際,既積極參與,又量力而行,允許事務所分階段實施一項或多項試點措施。同時,鼓勵試點事務所研究提出擴大試點措施的意見和建議;鼓勵試點事務所聘任職業經理人經營管理所投資的咨詢、服務機構。嚴禁試點事務所虛構試點措施、虛報業務收入,一經查實,取消試點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
業界疑慮:集團化與“特殊普通合伙”相矛盾
在《征求意見稿》中,財政部會計司確定了首批參與試點的八家本土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這八家事務所同時也是財政部、證監會首批推薦從事H股審計的本土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即,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立信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京都天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事務所集團化發展可能涉及的外部市場環境和法律框架以及內部組織形式、運營模式、業務范圍、內部管理等內容,廣受關注。大型事務所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轉制后,可進行集團化發展試點。不過,在這一點上,有業內人士提出疑慮:“特殊普通合伙組織,是鼓勵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以約束其公信力。集團化組織,雖能共享資源,卻只能由公司法人或責任人承擔有限責任,這似乎與上述組織的設立初衷背道相違。”
立信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國際業務合伙人周龍對本報記者表示,實行特殊普通合伙制后,再進行集團化,似乎有難度。他認為,實行有限責任公司制下的事務所更容易集團化。現在大多事務所在觀望,期待更進一步細化的政策,出臺更加具體的實施方案。
京都天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董事長徐華則對本報記者表示,“特殊普通合伙與集團化聯系不大。我個人感覺,以特殊普通合伙事務所的名稱參與事務所集團化試點,這是財政部力推特殊普通合伙轉制的一種方式。”
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顧仁榮對本報記者表示,中瑞岳華、立信、國富浩華三家事務所已經完成了特殊普通合伙轉制;天健、立信大華、信永中和、京都天華、大信這五家尚未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轉制。《征求意見稿》中提及的“特殊普通合伙”與“集團化”沒有本質上必然的聯系。他稱,特殊普通合伙事務所與有限責任公司制事務所都可以進行集團化。
政策有所突破 期待細化落實
《征求意見稿》中提出了大型事務所實施集團化的措施,包括:可以投資設立會計、審計咨詢服務公司;投資設立會計、審計繼續教育培訓機構;購買3年期以內國債;按照投資比例或協議約定合并計算其控制或者實質控制的境內外相關經濟類咨詢、服務產業群體的收入。
有業內人士稱,《征求意見稿》的出臺,其政治意義大于實際意義,重要的是向業界傳遞了信號。
徐華向本報記者表示,《征求意見稿》的出臺,在推動注冊會計師行業做大做強、多元化發展方面具有戰略意義。同時《征求意見稿》中的一些政策較以往有所突破,比如第四條可按照“協議約定”合并計算事務所收入,突破性就比較大。
徐華進一步表示,雖然《征求意見稿》文字不多,但在政策層面上對大型事務所的發展有很強的推動作用。他稱,京都天華在內部研討后認為,《征求意見稿》政策性很強,需要更加細化的實施方案,提高操作性,此外還需要部門之間進行協調。徐華還向記者介紹了京都天華的轉制進展情況。他表示,目前是事務所繁忙的審計期,待審計期過去后,京都天華將全力投入事務所轉制。
周龍對本報記者表示,《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的四條試點措施中,第二、第三條屬于政策上的突破。他表示,關于集團化事務所購買3年期以內的國債進行投資,這在事務所內屬于重大投資項目,一般都需要事務所全體合伙人2/3或者3/4通過才能實行。由于國債的收益率相對較低,是否能在合伙人中通過,很難說。這與之前的主任會計師一人決定相比,增加了通過的難度。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有關負責人也在電話中告訴本報記者,中注協研發部正在對《征求意見稿》進行系統研究。
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培訓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首批試點的八家大型事務所絕大部分總部都在北京。如果這八家事務所,包括今后可能更多的集團化事務所,如果都做繼續教育培訓項目,過度競爭,那么這個市場不就亂了么?從另外一方面說,事務所對外辦的經營性繼續教育培訓,也可能是繼續教育培訓項目外包,而這是否得到中注協培訓部的認可,也是一個問題。這些需要等中注協對事務所繼續教育培訓的評估標準出臺后,才能確定。
所以,業內人士建議,《征求意見稿》應對相關問題進一步細化及明確。
本報短評
記者在采訪過程中,聽到一些事務所及地方會計師協會表示,對《征求意見稿》的有關內容還不了解,不知道。記者以為,作為行業媒體,我們有責任對行業發展具有影響力的事件進行宣傳報道。同時,財政部會計司在《征求意見稿》中提出“會計理論界和各有關新聞媒體要深入研究、積極宣傳試點工作,為試點工作扎實順利進行提供科學理論指導,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記者希望,相關注冊會計師及事務所能夠積極向財政部會計司注冊會計師處反饋對《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建議。同時,希望會計理論界能夠找到特殊普通合伙與集團化互補共贏的模式,促進國內大型事務所實現跨越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