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推18條意見扶持中小企業 貸款不掛鉤存款
對于目前被融資難、稅負重等實際問題困擾的中小企業來說,3日,江蘇省政府對外發布的18條《關于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的政策意見》也許可以幫助這些企業解決燃眉之急。《意見》重點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并加大省級專項資金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適當提高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長期以來,中小企業難以從銀行業金融機構取得貸款成為制約其發展的“阿克琉斯”之踵,而在新出臺的《意見》中,這種局面將得到緩解。再貸款、再貼現、差別存款準備金率等將成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別是小金融機構增加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投放的貨幣信貸政策工具。“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嚴格控制貸款利率上浮幅度,對符合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上浮最高不得超過30%。并不得與企業存款掛鉤,不得強制貸款企業購買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不得強制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再到相關擔保機構辦理擔保,不得變相收取企業手續費和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
同時,《意見》要求要推動小型微型企業加快手持商業票據流轉,騰出部分信貸規模,優先用于商業票據貼現和應收賬款保理。通過政府引導和社會參與,成立票據流通機構,促進企業手持商業票據加快流轉。同時,加強貸款監管和資金鏈風險排查,確保貸款用于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意見》還明確了加大省級專項資金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加快擔保體系建設,推進創投引導基金工作。“適當增加省級中小科技型企業、省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規模,加大與國家專項資金的配套對接力度。”
省財政還將設立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引導資金,與國家引導資金配套,支持江蘇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企業特別是成長性強的中小企業。
省財政將安排資金充實省再擔保公司注冊資本,推動省級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與有關市、縣和省級機構加強合作,促進創業投資企業加強對新興產業領域中小企業的支持。同時繼續安排專項資金,對參加進出口信用保險的企業給予保費補助,扶持江蘇企業擴大出口業務規模,降低進出口交易資金風險。
《意見》還要求細化對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差異化監管政策,適當提高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力度,減輕生產經營者個人稅收負擔,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對中小出口企業按月優先辦理退稅。此外,在確保社保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社保基金不出現缺口、保持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對符合轉型升級要求但確有特殊困難的中小企業,經批準后可實行社會保險緩繳政策。
時間:2011-11-04 責任編輯:wucheng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