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書福:企業的未來要站在道德制高點上
汽車網訊 “十二五”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攻堅階段。 2011年7月4日,科學技術部印發《國家“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新能源汽車屬于國家大力培育和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被列入“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規劃》中提出,全面實施“純電驅動”技術轉型戰略。實施新能源汽車科技產業化工程。堅持“三縱三橫”的研發布局,建立“三縱三鏈”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全面掌握核心技術,加快整車系統技術成果的產業化和規模示范,形成整車及零部件工業體系,建設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產業標準體系和檢驗檢測系統,使我國躋身新能源汽車產業先進國家行列。但是, “十二五”期間,我國要從汽車產銷大國向汽車強國邁進,傳統汽車領域也必須躋身先進國家行列。因此,需要通過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掌握關鍵核心技術,提升汽車產業國際競爭水平。而目前國家鼓勵汽車產業自主創新的政策力度不足,“十二五”有待進一步加強。
2004年發布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第三章第七條中提出,“跟蹤研究國際前沿技術,積極開展國際合作,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適用技術”。“自主開發的產品力爭與國際技術水平接軌,參與國際競爭。國家在稅收政策上對符合技術政策的研發活動給予支持”;第七章產品開發第二十七條中提出,“自主開發可采取自行開發、聯合開發、委托開發等多種形式。企業自主開發產品的科研設施建設投資凡符合國家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有關稅收規定的,可在所得稅前列支。國家將盡快出臺鼓勵企業自主開發的政策;第二十八條中提出,“國家在產業化改造上支持大型汽車企業集團、企業聯盟或汽車零部件生產企業開發具有當代先進水平和自主知識產權的整車或部件總成”。2006年以來,財政部等部委先后出臺了具體的鼓勵政策,目前,《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正在修訂中,希望能進一步強化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
一、關于技術開發費。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技術開發費,按規定予以稅前扣除。在一個納稅年度實際發生的新產品設計費等費用,在按規定實行100%扣除基礎上,允許再按當年實際發生額的50%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 二、關于職工教育經費。對企業當年提取并實際使用的職工教育經費,在不超過計稅工資總額2.5%以內的部分,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三、關于加速折舊。2006年1月1日以后企業新購進的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和設備,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和以上的按不同方法加速折舊。四、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自2006年1月1日起,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免稅期滿后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007年10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2個部委聯合發布《關于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若干政策》。其具體政策共分四部分:一、激勵企業自主創新。包括鼓勵加大研發投入,支持建立研發機構、加快技術進步,大力發展高新技術企業,鼓勵發明創造和標準制訂,加快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建立創新人才激勵機制等十個方面。二、加強投融資對技術創新的支持。包括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加大對技術創新產品和技術進出口的金融支持,加強和改善金融服務,鼓勵和引導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提供支持,加快發展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和創業投資企業等六個方面。三、建立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包括加大創業服務,培育技術中介服務機構,建立公共技術支持平臺等八個方面。四、健全保障措施。包括加大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統計評價制度,加強工作領導等三個方面。
《辦法》明確了申請認定的國家自主創新產品,應符合的條件,以及申請單位須根據《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申報說明》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提出申請應提交的申報材料。科技部對認定評價結果進行審定,形成《產品目錄》初步意見,并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科技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形成正式《產品目錄》,頒發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證書。認定證書有效期根據產品的不同特點分為兩年、三年或四年。
目前,汽車企業自主創新所能得到的財稅優惠政策主要是,技術開發費按規定予以稅前扣除,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而《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有關支持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由于缺乏具體的配套措施和財稅優惠政策,難以得到有效落實。因此,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出臺支持汽車企業自主創新的指導意見,明確具體支持的技術內容、鼓勵政策、保障措施和部門分工,以確保取得實效。
“十二五”期間,要使我國成為汽車強國,主要取決于其核心競爭力自主創新能力能否得到大幅度提升。汽車產業自主創新具有高投入、高風險、高效益、動態性和復雜性等特征,對財力、物力和人才投入需求更大,特別是對汽車人才質量、總量與結構的要求都很高。所以,創建國家汽車自主創新平臺,對關鍵共性技術、核心技術進行協同攻關,是我國汽車產業自主創新的必由之路。最近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的《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發展指南(2011年)》,僅能發揮引導作用。工信部要求各地主管部門積極組織做好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究開發工作,但《指南》涉及多個產業的170多個項目,各地只是層層轉發文件,難以起到實質性突破。因此,建議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組織落實《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提出的“建立汽車產業戰略聯盟,形成產、學、研長效合作機制”的措施,創建國家汽車產業關鍵共性技術自主創新平臺。
時間:2011-09-08 責任編輯:wucheng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