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海燕
為了充分發揮會計的職能作用,進一步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從源頭上遏止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財政部從1997年開始在全國部分地區進行會計委派制的試點工作。2000年9月7日,財政部、監察部又聯合印發了《關于實行會計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見》,要求各試點單位要在試點中不斷完善會計委派制度及其配套措施。
一、會計委派制的概念。
會計委派制是政府部門或企業產權所有者以所有者身份,委派會計人員代表政府或企業產權所有者監督國有單位或集體企業資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制度。會計委派制通過對會計人員進行直接管理、統管統派,由政府部門或產權所有者對所屬企業會計人員實行統一委派、任免和管理,會計人員的組織關系、人事關系、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由政府部門或產權所有者負責,使會計人員在企業中能更好地履行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職能,真實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核算、成本費用等經濟狀況,代表國家利益或企業所有者權益,對所在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直接地反映和監督,有效地杜絕企業經營者腐敗、浪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實行會計委派制度,是加強會計監督和管理的有效形式,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重要措施。
二、實行會計委派制的必要性。
繼1998年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提出要改革會計人員管理體制,進行會計委派制度試點后,歷次中央紀委全會和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都對這項工作做了部署。朱櫧基總理在2000年九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又明確提出,要進一步推行會計委派等制度,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
會計工作是經濟管理工作的組成部分,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重要的基礎作用。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對會計工作的要求越來越高,但由于會計管理體制和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等原因,目前會計工作中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一些單位領導干擾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授意、指使、強令篡改會計數據,假造賬冊,賬外設賬,轉移國家資產,偷逃稅款,甚至貪污賄賂,侵吞公款;一些單位會計人員不堅持原則,不正確履行職責,為違紀違法行為提供方便,有的甚至與單位領導串通一氣,通謀作案。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會計職能的發揮和會計信息質量,干擾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是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重要源頭之一。
從近幾年查處的重大違法違紀案件來看,大量涉及到了會計監督和管理的問題。有的企業未經產權人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經營者大量購置非生產性固定資產;有的企業貸款購車;有的企業為他人非法貸款作擔保;有的企業在新上項目時不簽訂合同,盲目出資;有的企業收款不入帳,公款私存、私借、挪用;有的企業為騙取獎金,虛報利潤;有的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核算不清,科目混亂,長年財務不報告、款物不盤點,造成企業資金大量流失到私人手中。
產生上述種種現象的主要原因:一是體制問題,責、權、利不清;二是企業經營者自身素質差,缺少法律觀念;三是企業各項規章制度不健全,監督失控。由于會計人員的自身利益與單位經濟利益緊密相連,許多會計人員"頂得住,站不住",有法難依,只得惟命是從,甚至與企業經營者共同作弊,違反財經紀律,嚴重損害了所有者權益。因此為了強化企業財務管理,解決會計信息失真,防止腐敗,實施會計委派制,改革現行會計人員管理體制勢在必行。
三、會計委派制的實施辦法。
1、會計人員職責:在受派單位法人代表的領導下,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加強財務管理,促進財務會計工作規范化;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的財務行為,并及時向管理機構財務部門報告受派單位的財務狀況;參與受派單位的經營決策,促進經濟效益提高;服從受派單位的工作安排,遵守受派單位的規章制度。
2、受派會計人員產生辦法:一是各單位現有會計人員經本人自愿申請,所在單位同意,管理機構財務部門統一審核,考核合格后錄用;二是從社會上招聘符合條件的會計人員。
3、受派會計人員的管理辦法:管理機構財務部門是受派會計人員的管理機關,受派會計人員的人事關系、組織關系、業務檔案等全部調入管理機構,其工資、勞動保險、崗位補貼等開支由管理機構負責。
4、受派會計人員的考核辦法:受派會計人員定期向管理機構財務部門匯報工作,參加政治、法律、業務等方面學習,服從管理機構財務部門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年度終了,對受派會計人員進行統一考核,對嚴格按照財會法規辦事,加強經濟核算,促進單位經濟效益提高,有突出貢獻的會計人員予以獎勵;對開假票、做假帳、報假表等違法違規的會計人員,一律取消其會計任職資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會計委派制在促進廉政建設方面的作用。
目前,從全國來看,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正向縱深方向發展,會計委派在實踐中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加快了國有企業改革,強化了財政收支管理,規范了會計工作秩序。
1、可以解決所有者對所屬企業監督缺乏動力的問題。會計人員委派制使得會計人員接受所有者的直接領導,所有者可以通過比較低的代價,將一部分終極監督權讓渡給獨立于企業的專業會計人員,由他們對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解決了所有者無動力進行監督的缺陷。
2、以低成本對所屬企業進行有效的監督。受派會計人員游離于受派企業內部人的控制之外,相對而言就可能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所有者根據這些信息對企業進行監督所花費的成本要相應低得多。
五、會計委派制執行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切實提高對會計委派制度的思想認識。
實行會計委派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正確行使所有者的權利,有效防止某些腐敗現象的發生,而有些地方、有些領導對會計委派制的真正目的認識有誤,因此,各地在試點時,必須首先認識到:集中學習,提高認識,統一思想,規范行為。
2、要正確處理好指派單位、會計人員和受派單位之間的關系。
會計委派制無法徹底打破會計人員與受派單位之間的依附關系,會計人員長期在一個單位從事會計監督職責的工作,將會處于一種兩難的境地,堅持原則的會被孤立,特別是時間一長,很容易被受派單位"同化",未必能始終堅持原則,這樣,就達不到會計委派制的目的。
3、主管部門或指派單位要堅持克服"一派就靈"的思想。
會計委派制之所以能得到國務院領導及有關部門的重視,并大力提倡,主要是因為會計委派制可以有效防止某些腐敗現象的發生。當然,此法不可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不是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因此,主管部門或指派單位要堅決克服"一派就靈"的思想。對推行會計委派制過程中遇到的一些問題,一要做好檢查工作,二要總結經驗、研究對策,善于在實踐中發現問題、研究和解決問題,使會計委派制度日臻完善。
4、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地開展會計委派制度的試點工作。
目前,全國各地試點成功的模式很多,形式、方法多種多樣,因此,要注意遵循"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的原則。
由于會計委派制度在我國仍屬于試點階段,在如何防范和治理腐敗,禁設"小金庫"、賬外賬,保證會計信息質量,預防崗位犯罪等到方面還有待于廣大會計理論工作者和實務工作者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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