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日前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鼓勵各類電力用戶、投資企業、專業化合同能源服務公司、個人等作為項目單位,投資建設和經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辦法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規模管理、項目備案、建設條件、電網接入和運行、計量與結算、產業信息監測和違規責任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辦法稱,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就近消納、電網調節”的運營模式。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情況,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國家資金補貼的項目規模申請,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下達各地區年度指導規模,在年度中期可進行微調。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備案管理。 辦法規定,電網企業未按規定收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余電上網電量,造成項目單位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國家能源局日前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鼓勵各類電力用戶、投資企業、專業化合同能源服務公司、個人等作為項目單位,投資建設和經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辦法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規模管理、項目備案、建設條件、電網接入和運行、計量與結算、產業信息監測和違規責任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辦法稱,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就近消納、電網調節”的運營模式。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情況,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國家資金補貼的項目規模申請,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下達各地區年度指導規模,在年度中期可進行微調。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備案管理。
辦法規定,電網企業未按規定收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余電上網電量,造成項目單位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