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模擬試題一(判斷題)
三、判斷題(本類題共40分,每小題1分)
1、國務院制定發布的行政性法規屬于我國財經法規體系的最高層次。( )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注冊登記制度。適用于港澳臺及外國居民 ( )
3、企業在進行賬務處理時,除結賬、改錯、沖賬等有關情況外,不得用紅色墨水書寫。( )
4、原始憑證金額出現錯誤,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更正。 ( )
5、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
6、財政部門在對各單位實施監督時,可向被監督單位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查詢有關情況。 ( )
7、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可以檢查被檢查單位在金融機構的存款 ( )
8、會計機構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應由主管單位派人進行監交。( )
9、會計人員有違反《會計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吊銷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
10、支付結算必須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金額機構進行。( )
11、一般存款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可以辦理轉賬結算,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 )
12、出票或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可以受理。 ( )
13、匯兌結算既沒有金額起點,也沒有最高限額。 ( )
14、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字則時記載,二者不必一致 ( )
15、會計記錄的文字可以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也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民族文字。 ( )
16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其工資、獎金、現金的支取,通過該賬戶辦理( )
17、票據是由出票人簽發的,約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 )
18、票據的持票人和出票人為同一人時,持票人到期不獲票款的,應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 )
19、支票限于見票即付,不得另行記載付款日期。另行記載付款日期的,該記載無效( )
20、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5天內辦理稅務登記( )
21、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不涉及主管稅務登記機關改變的,應辦理變更登記( )
2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的,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款、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 )
23、發票的種類由省級(含省級)以上稅務機關確定,目前分為收據和普通發票( )
24、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公章( )
25、對零星、分散的高稅率產品適用查驗征收方式( )
26、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稅收優先于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27、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涂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1萬元-5萬元的罰款( )
1、F 2、T 3、T 4、F 5、T 6、T 7、F 8、F 9、T 10、T 11、T 12、F 13、T 14、F 15、T 16、T 17、T 18、F 19、T 20、F 21、T 22、T 23、F 24、F 25、T 26、T 27、F
相關文章
上海會計從業考試會計基礎精編筆記:會計憑證的概述(1) (2011-12-16 09:39:19) |
重慶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復習筆記(32) (2011-12-16 09:38:57) |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重點整理6.1 (2011-12-16 09:38:23) |
上海會計從業考試會計基礎精編筆記:會計等式(4) (2011-12-16 09:37:56) |
深圳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模擬試題一(多選題) (2011-12-16 09:37:56) |
深圳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模擬試題一(單選題21-40) (2011-12-16 09:37:05) |
與北京會計證考試教材變化對比 (2011-12-16 09:36:56) |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重點整理5.4 (2011-12-16 09:36:55) |
上海會計從業考試會計基礎精編筆記:會計等式(3) (2011-12-16 09:35:55) |
深圳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模擬試題一(單選題1-20) (2011-12-16 09:35: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