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考指南――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符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所規定的條件。即:
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得重復報考。
時間:2016-05-05 責任編輯:li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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