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印發《工業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銜接規定》的通知
財政部關于印發《工業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銜接規定》的通知
2003年11月4日 財會[2003]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國務
院有關部委,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做好工業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銜接工作,現將《工業企業執行〈企業會
計制度〉有關問題銜接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
饋我部。
附件:工業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銜接規定
為了促進企業嚴格遵循《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做好新舊制度轉換的銜接工作,現對工業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銜接規
定如下:
一、調賬原則及會計處理
企業應當分別按照《工業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簡稱“原制度”)的規定清查損
失和按照《企業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度”)有關減值等的規定預計損失,通
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企業應在“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中設置“執
行新制度前的損失”和“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明細科目,分別核算企業在執行新
制度前按照原制度清查的資產損失及因執行新制度預計的資產損失。
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指企業按照原制度規定,因資產發生報廢、毀損等已記入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但尚未處理的損失金額,以及已經發生的損失但尚未記入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的金額,如按原制度規定應記而未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
科目的資產盤虧、毀損等。
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指企業按照新制度有關減值等的規定,對應收款項、短
期投資、存貨、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計提的減值準備。
。ㄒ唬﹫绦行轮贫惹暗膿p失的會計處理
企業在執行新制度以前,對于按照原制度的有關規定清查出的損失,應先記入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賬務處理為: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前的損
失”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固定資產發生的損失先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
目核算)、“原材料”等有關資產科目。“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
科目的余額,包括原已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的金額以及在執行新制度前按照
原制度的有關規定核查出的損失金額。
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后,應區別以下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保洜I資質條件對凈資產沒有明確要求的企業,對于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經
批準沖減相關所有者權益時,應先將“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科
目金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未分配利潤不足以沖減執行新制度
前的損失,還應依次沖減盈余公積和資本公積。賬務處理為:借記“利潤分配――未
分配利潤”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科目;同時按依
次沖減的盈余公積和資本公積,借記“盈余公積”、“資本公積”等科目,貸記“利
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經過上述結轉以后,對于經營資質條件對凈資產沒有明確要求的企業,其“待處
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科目應無余額;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中以未分
配利潤、盈余公積和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部分,以負數在資產負債表的“未分配利潤”
項目中反映。
。玻洜I資質條件對凈資產有明確要求的企業,在沖減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時,
應以現有經營資質條件所需凈資產為限(指沖減有關損失以后的凈資產金額不低于經
營資質條件所需的凈資產金額,下同),將“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前的損
失”科目中可直接沖減所有者權益的金額相應沖減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資本公積。
賬務處理為:按可沖減的未分配利潤金額,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按可沖減的盈余公積和資本公積金額,借記“盈余公積”、“資本公積”等科目,按
可沖減的待處理財產損失金額,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科
目。
如果以現有經營資質條件所需凈資產為限,可以沖減的所有者權益金額小于已記
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科目的金額,未沖銷的資產損失反映
在“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科目,該部分資產損失在資產負債表
中的所有者權益部分以減項列示。
。ǘ﹫绦行轮贫阮A計的損失的會計處理
企業按照新制度的規定,對于應收款項、存貨、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固定
資產、在建工程及無形資產等預計的損失,采用應付稅款法核算所得稅的企業,應按
預計的損失金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貸記按
新制度設置的有關資產減值準備科目;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所得稅的企業,應按
預計的資產損失的所得稅影響金額,借記“遞延稅款”科目,按預計的資產損失扣除
記入“遞延稅款”科目金額后的余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
損失”科目,按照預計的資產損失金額,貸記有關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所得稅的企業,在確認上述可抵減時間性差異并需確認
遞延稅款借方金額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合理預計在可抵減時間性差異轉回期間
內(一般為3年)是否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予以抵減,否則,不應確認遞延稅款借
方金額(下同)。
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后,應按以下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保洜I資質條件對凈資產沒有明確要求的企業,在沖減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
時,賬務處理為:企業應按照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
目的金額,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
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對于預計的資產損失中可用盈余公積彌補的部分,應借記
“盈余公積”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經過上述結轉以后,“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應無余
額;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中以公益金和盈余公積不足沖減的部分,以負數在資產負
債表的“未分配利潤”項目中反映。
。玻洜I資質條件對凈資產有明確要求的企業,在沖減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時,
應以現有經營資質條件所需凈資產為限。企業應先將可沖減的“待處理財產損溢――
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金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果企業
在按照本規定將“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沖減相關所有者權益以后,盈余公積仍有余
額并可用于沖減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的,應相應沖減盈余公積。賬務處理為:企業
應按可沖減的預計資產損失金額,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待
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對于按規定可沖減的盈余公積,應
借記“盈余公積”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如果以現有經營資質條件所需凈資產為限,可以沖減的所有者權益金額小于已記
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的金額,未沖銷的資產損失反
映在“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該部分損失在資產負債表
中的所有者權益部分以減項列示。
(三)企業在執行新制度時,對按照原制度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如按照新制度規定應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在轉為按照新制度核算時,應按照以下原則
調整:
1.如果執行新制度之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小于按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
被投資單位賬面所有者權益的份額,應按其差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科目。
2.如果執行新制度之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大于按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
被投資單位賬面所有者權益的份額,應按其差額,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盈余公積”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在進行上述會計處理后,企業應按照新制度的規定,按調整后的長期股權投資的
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比較,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長期投
資減值準備。
。ㄋ模┢髽I在執行新制度時,對按照原制度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如
果執行新制度之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小于按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
賬面所有者權益的份額,應按其差額,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利潤分配
――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科目;如果執行新制度之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
額大于按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賬面所有者權益的份額,應按其差額,借
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二、賬目調整
企業應在上述核實資產的基礎上,直接轉至新賬或沿用舊賬。
。ㄒ唬艾F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
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補貼款”和“其他應收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短期投資”、
“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補貼款”和“其他應收款”科
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應科目的核算內容基本相同。調賬時,應將以上科目的余
額直接轉至新賬,也可沿用舊賬。
。ǘ岸唐谕顿Y跌價準備”科目
原制度沒有設置“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企業對于執行新制度預計的短期投
資的價值損失,應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貸記
“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對于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
科目的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金額,按照本規定的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ㄈ皦馁~準備”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壞賬準備”科目,但與原制度相比,核算方法有所變化。企業對
于執行新制度預計的壞賬損失,應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
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調賬時,應將“壞賬準備”科目的余額轉至新賬,也
可沿用舊賬。對于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的壞賬準
備金額,按照本規定的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四)“材料采購”、“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
差異”、“委托加工材料”和“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物資采購”、“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材
料成本差異”、“委托加工物資”和“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科目,核算內容與原制度
相同。調賬時,應將“材料采購”、“委托加工材料”科目的余額分別轉入“物資采
購”、“委托加工物資”科目;其他科目的余額直接轉至新賬,也可沿用舊賬。企業
也可沿用“材料采購”、“委托加工材料”科目進行核算。
(五)“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自制半成品”、“庫存商品”科目,但未設置“產成品”科目。
調賬時,應將“自制半成品”科目的余額直接轉至新賬或沿用舊賬;將“產成品”科
目的余額轉入“庫存商品”科目。企業也可沿用“產成品”科目核算完工產品的成本。
(六)“存貨跌價準備”科目
原制度沒有設置“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企業對于執行新制度預計的存貨價值損
失,應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貸記“存貨跌價準
備”科目。對于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的存貨跌價
準備金額,按照本規定的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ㄆ撸按龜傎M用”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待攤費用”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有所不同。調賬時,除在
財產清查中已作為損失處理的自“待攤費用”科目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
制度前的損失”科目的部分以外,企業應將“待攤費用”科目的余額直接轉至新賬,
也可沿用舊賬。
對于原已記入“待攤費用”科目的攤銷期在一年以內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可按
原攤銷期限繼續攤銷,直至攤銷完畢為止;自執行新制度以后新發生的不符合資本化
條件的固定資產后續支出,再按新制度及固定資產準則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長期投資”科目
新制度沒有設置“長期投資”科目,而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權投
資”科目。調賬時,企業應對“長期投資”科目的余額進行分析,將屬于長期股權投
資的部分轉入“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將屬于長期債權投資的部分轉入“長期債權投
資”科目。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分別情況處理:
1.原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對執行新制度之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
余額與按持股比例計算的應享有被投資單位賬面所有者權益份額之間的差額,應按照
本規定的相關要求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并以調整后的金額轉入“長
期股權投資”科目。
2.在執行新制度之日,按照原制度以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如按照新制
度規定應按權益法核算的,應按照本規定的相關要求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
調整,并以調整后的金額轉入“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九)“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
原制度沒有設置“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企業對于執行新制度預計的長期股
權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的價值損失,應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
損失”科目,貸記“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對于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
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金額,按照本規定的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十)“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清理”和“無形資產”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和“無形資產”科目,其核算內容與
原制度相應科目相同。調賬時,應將上述科目的余額直接轉至新賬,也可沿用舊賬。
新制度設置了“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對于原制度下“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余
額應分別情況處理:如果原記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金額是因固定資產報廢或毀
損等原因產生,應將其余額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科目并
按照本規定的相關要求進行處理;如記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金額是因出售固定
資產轉入,應將該部分的余額直接轉至新賬,也可沿用舊賬。
。ㄊ唬肮潭ㄙY產減值準備”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原制度沒有設置“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企業對于
執行新制度預計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價值損失,應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執
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
目,對于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的固定資產和無形
資產減值準備金額,按照本規定的相關要求處理。
。ㄊ霸诮üこ獭笨颇
新制度設置了“在建工程”科目,但核算內容有所變化。調賬時,企業應對“在
建工程”科目的余額進行分析,將屬于在建工程的部分轉入“在建工程”科目;將屬
于工程物資的部分轉入新設置的“工程物資”科目。
企業應在“工程物資”科目下設置“減值準備”明細科目,并定期或至少于每年
年度終了,對工程物資的可收回金額進行全面檢查,如果有跡象表明工程物資的賬面
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的,應當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企業在執行新制度時,按照新制度預計的工程物資減值損失,應借記“待處理財
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貸記“工程物資――減值
準備”科目;執行新制度以后期間計提工程物資減值準備時,應借記“營業外支出
――計提的工程物資減值準備”,貸記“工程物資――減值準備”科目。編制資產負
債表時,“工程物資”項目應以扣除工程物資減值準備后的工程物資減值準備后的工
程物資科目的賬面價值列示。對于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
科目的工程物資減值準備金額,按照本規定的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ㄊ霸诮üこ虦p值準備”科目
原制度沒有設置“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企業對于執行新制度預計的在建工
程價值損失,應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目,貸記“在
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對于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科
目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金額,按照本規定的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十四)“遞延資產”科目
新制度沒有設置“遞延資產”科目,而設置了“長期待攤費用”科目。調賬時,
除在財產清查中已作為損失處理的自“遞延資產”科目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執
行新制度前的損失”科目的部分外,其余部分應轉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
企業因執行新制度和固定資產準則以后,對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的核算方法由原
采用預提或待攤方式改為一次性計入發生當期費用的,其原為固定資產大修理發生的
待攤費用余額,應繼續采用原有的會計政策,直至攤銷完畢為止;自執行新制度和固
定資產準則以后新發生的固定資產后續支出,再按照新制度及固定資產準則的規定辦
理。
。ㄊ澹按幚碡敭a損溢”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同。但在調賬時,
企業應將“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的余額直接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執行新制度
前的損失”科目,在財產清查過程中清查出的資產損失也應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
――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科目。因執行新制度預計的損失,則應記入“待處理財產
損溢――執行新制度前的損失”明細科目。
企業對于清查出的損失在按照本規定沖減有關所有者權益后,由于受經營資質條
件的限制仍有未沖減的部分,在資產負債表中應作為所有者權益的減項列示。
。ㄊ岸唐诮杩睢薄ⅰ皯镀睋、“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
應付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和“應交稅金”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
“其他應付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和“應交稅金”科目,其核算內容
與原制度相應科目相同。調賬時,應將上述科目的余額直接轉至新賬,也可沿用舊賬。
。ㄊ撸皯独麧櫋笨颇
新制度沒有設置“應付利潤”科目,但設置了“應付股利”科目。調賬時,應將
“應付利潤”科目的余額直接轉入“應付股利”科目或仍沿用“應付利潤”科目進行
核算。
(十八)“其他應交款”、“預提費用”、“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
期應付款”、“遞延稅款”、“專項應付款”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其他應交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
“遞延稅款”、“專項應付款”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應科目相同。調賬時應
將上述科目的余額直接轉至新賬,也可沿用舊賬。
新制度“預提費用”科目的核算內容與原制度有所不同。企業因執行新制度和固
定資產準則以后,對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的核算方法由原采用預提或待攤方式改為一
次性計入發生當期費用的,其原為固定資產大修理發生的預提費用余額,應繼續采用
原有的會計政策,直至沖減完畢為止;自執行新制度和固定資產準則以后新發生的固
定資產后續支出,再按照新制度及固定資產準則的規定辦理。
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所得稅的企業,在執行新制度時,“遞延稅款”科目的
金額包括按照原制度核算轉入的遞延稅款金額及在執行新制度時,因按照新制度規定
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產生的可抵減時間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金額等。
(十九)“實收資本”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實收資本”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應科目的核算內容相同。
調賬時,應將“實收資本”科目的余額直接轉至新賬,也可沿用舊賬。
。ǘ百Y本公積”科目
新制度“資本公積”科目的核算內容較原制度有所增加。調賬時,應在“資本公
積”科目中增設“執行新制度前的資本公積余額”明細科目,在執行新制度時,應將
“資本公積”科目的金額在沖減有關損失后的余額,轉入“資本公積――執行新制度
前的資本公積余額”科目。
(二十一)“盈余公積”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盈余公積”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應科目的核算內容相同。
調賬時,應將“盈余公積”科目的金額在沖減有關損失后的余額轉至新賬,也可沿用
舊賬。
。ǘ氨灸昀麧櫋笨颇
新制度設置了“本年利潤”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應科目的核算內容相同。
由于“本年利潤”科目年末無余額,不需要進行調賬處理。
(二十三)“利潤分配”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利潤分配”科目,其核算內容較原制度相應科目的核算內容有所
增加。調賬時,應將“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的金額在沖減有關損失后的余
額轉至新賬,也可沿用舊賬。
。ǘ模爱a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和“產品
銷售稅金及附加”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營業費用”和“主營業
務稅金及附加”科目,產品銷售收入通過“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產品銷售成本
通過“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核算,產品銷售費用通過“營業費用”科目核算,產品銷
售稅金及附加通過“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由于上述科目年末無余額,不
需要進行調賬處理。
。ǘ澹捌渌麡I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
相應科目的核算內容相同。由于上述科目年末無余額,不需要進行調賬處理。
(二十六)“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
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所得稅”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補貼收入”、
“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所得稅”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應科目
的核算內容相同。由于上述科目年末無余額,不需要進行調賬處理。
。ǘ撸耙郧澳甓葥p益調整”科目
新制度設置了“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應科目的核算
內容有所不同。按照新制度規定,“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除核算原制度規定的內
容以外,對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的核算,也應通過該科目核算,并且該科目余
額直接轉入利潤分配的有關明細科目,不再作為利潤表項目列示。由于該科目年末無
余額,不需要進行調賬處理。
三、會計報表
。ㄒ唬┵Y產負債表
企業執行新制度當年年末“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欄內各項目數字,應根據
上年末“資產負債表”的“年末數”欄內所列數字按照新制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后填列。
調整方法根據上述有關調賬規定處理。執行新制度當年的“資產負債表”應按新制度
的規定編制,經營資質條件對凈資產有明確要求的企業,由于受經營資質條件限制未
能沖減的待處理財產損失,在資產負債表的所有者權益部分增設“資產損失”項目列
示,調整后的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部分如下表所示:
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 行次 年初數 期末數
實收資本(或股本) 115
減:已歸還投資 116
實收資本(或股本)凈額 117
資本公積 118
盈余公積 119
其中:法定公益金 120
未分配利潤 121
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小計
(未考慮資產損失前的金額) 122
減:資產損失① 123
其中:按照原制度清查的損失
未核銷部分② 124
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
合計(剔除資產損失后的金額) 125
注:
①上表中“資產損失”項目,反映企業按照原制度清查的資產損失以及執行新制
度預計的資產損失金額在沖減相關所有者權益后仍需在以后年度處理的部分。
、凇鞍凑赵贫惹宀榈膿p失未核銷部分”項目,反映企業按照原制度清查的資產
損失中因經營資質條件要求需要在以后年度處理的部分。
(二)利潤表
企業執行新制度當年“利潤表”的“上年數”欄內各項目數字,應根據上年末
“利潤表”的“本年累計數”欄內各項目數字經調整后填列,即原制度下“利潤表”
項目與新制度規定的“利潤表”項目如有不同,應將原制度下“利潤表”各項目數字
按照新制度規定的項目進行調整后填列。執行新制度當年的“利潤表”應按照新制度
的規定編制。
工業企業以外的其他各類企業,在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時的調賬處理,應
比照本規定執行。
時間:2009-03-27 責任編輯:huaya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