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講義整理(7)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一、會計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
(一)會計機構的設置
《會計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1.根據業務需要設置會計機構
各單位是否設置會計機構,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來決定,即各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會計業務的繁簡情況決定是否設置會計機構。
考慮如下因素:
(1)單位規模的大小;
(2)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繁簡;
(3)經營管理的要求。(最基本的)
2.不設置會計機構的應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會計主管人員是負責組織管理會計事務、行使會計機構負責人職權的負責人。不同于通常所說的會計主管、主管會計、主辦會計。(判斷)
會計崗位設置原則: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判斷)
會計崗位:稽核、檔案管理。
【例如•單選題】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單位會計主管人員是指( )。
A.總會計師
B.會計機構負責人
C.未設總會計師的單位分管會計工作的行政副職
D.未單獨設置會計機構而在有關機構中指定行使會計機構負責人職權的會計人員
[答案]D
3.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總會計師:
總會計師是在單位負責人領導下,主管本單位的會計機構進行會計核算、實施會計監督的工作的負責人。
總會計師是主管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的行政領導,主要是協助單位負責人工作,直接對單位負責人負責。
【例題•單選題】《會計法》規定,各單位應依據( )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A.單位營業收入
B.會計人員數量
C.會計業務的需要
D.單位的規模
[答案]C
【例題•多選題】設置會計機構應考慮的因素有( )。
A.單位規模的大小
B.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繁簡
C.經營管理的要求
D.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
[答案]ABC
(二)會計人員的配備
會計人員,是各單位直接從事會計工作的專職人員。
二、代理記賬
(一)代理記賬概述
1.概念
代理記賬是指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辦理會計業務。
委托人:委托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的單位。
2.設立代理記賬機構的條件
代理記賬機構是指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⑴至少有3名持有會計從業證的專職從業人員,同時可以聘用一定數量相同條件的兼職從業人員;(3名從業人員)
⑵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主管是會計師)
⑶有固定的辦公場所;(辦公場所固定)
機構的設立依法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他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并且其他代理機構必須向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持有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核發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才能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經過有關部門核準)
⑷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制度;(有健全規范、制度)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三條 申請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并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制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確定。
(二)代理記賬的業務范圍(多選)
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托,受托辦理委托人的以下業務:
⑴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⑵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代理記賬機構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托人簽名并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⑶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⑷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三)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的義務
⑴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⑵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⑶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⑷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四)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義務
⑴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⑵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⑶對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⑷對委托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三、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職資格
《會計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1.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概念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是指在一個單位內具體負責會計工作的中層領導人員。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職資格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提示】會計機構負責人與會計主管人員,區別:
會計機構負責人,是在單位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對會計機構的全部行政和業務工作負責任的會計人員。
會計主管人員,是不設置會計機構單位在會計人員中指定的會計工作負責人。
四、會計從業資格
《會計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款 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一)會計從業資格的概念
會計從業資格是指進入會計職業、從事會計工作的一種法定資質,是進入會計職業的“門檻”。
(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使用范圍及會計從業資格的管理機構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適用范圍:
1.會計機構負責人;
2.出納;
3.稽核;
4.資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
6.工資、成本費用、財務成果核算;
7.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非收發人員)
8.總賬;
9.財務會計報告編制;
10.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體制:
屬地原則。由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三)會計從業資格的取得
1.會計從業資格的取得實行考試制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由財政部統一制定并公布。
2.會計從業資格報名條件。
兩種不能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情形:
第一,有違法情形(12種),尚未被追究刑事責任,但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得取得)
第二,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3.會計從業資格部分考試科目免試條件。
申請人符合基本報名條件且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
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4、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申請、受理和頒發
(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
1.上崗注冊登記。
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填寫注冊登記表,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向單位所在地或所屬部門、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2.離崗備案。
持證人員離開會計工作崗位超過6個月的,應當填寫注冊登記表,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備案。
3.調轉登記。
持證人員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按規定要求辦理調轉登記----90日內。
4.變更登記。
持證人員的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等發生變更的,應向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登記。
【例題•多選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包括( )。
A.上崗注冊登記
B.離崗備案
C.調轉登記
D.變更登記
[答案]ABCD
(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1.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概念和特點。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是指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持續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組織的理論知識、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和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和保持其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
對象: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特點:
(1)針對性,即針對不同對象確定不同的教育內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決實際問題;
(2)適應性,即聯系實際工作需要,學以致用;
(3)靈活性,即繼續教育培訓內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靈活性。
2.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
(1)會計理論
(2)政策法規
(3)業務知識
(4)技能培訓
(5)職業道德
3.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和學時要求。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訓和自學兩種。
會計人員應當接受繼續教育,每年參加繼續教育不得少于24小時。
【例題•單選題】根據會計法律制度規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訓和自學兩種,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每年接受培訓的時間累計最少應為( )。
A. 20小時
B.24小時
C.48小時
D.68小時
[答案]B
【例題•多選題】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的有( )。
A.會計理論與實務
B.其他相關的知識與法規
C.財務會計法規制度
D.會計職業道德規范
[答案]ABCD
五、會計專業職務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一)會計專業職務
會計專業職務是區分會計人員從事業務工作的技術等級。會計專業職務分為高級會計師(高級職務)、會計師(中級職務)、助理會計師、會計員(初級職務)。
【例題•多選題】會計專業職務分為( )。
A.高級會計師
B.會計師
C.助理會計師
D.會計員
[答案]ABCD
[解析]會計專業職務分為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助理會計師和會計員。
(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1.取得: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三個級別。
初級、中級會計資格的取得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制度。
初級、中級會計資格是一種通過考試確認擔任會計專業職務任職資格的制度。
2.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基本條件:(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報考中級會計資格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相應的學歷條件。
3.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管理
(1)省級認識部門辦法,人事部、財政部統一印制;
(2)全國范圍內有效。
(3)對于偽造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資歷證明,或者在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的,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吊銷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
【例題•簡答題】根據《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我國會計專業職務為分哪幾級?
[答案]我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分為高級會計師(高級職務)、會計師(中級職務)、助理會計師、會計員(初級職務)。
【例題•多選題】根據《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會計專業職務的有( )。
A.總會計師
B.高級會計師
C.會計師
D.助理會計師和會計員
[答案]BCD
【例題•多選題】根據《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有( )
A.會計師
B.總會計師
C.高級會計師
D.注冊會計師
[答案]AC
【例題•單選題】對于偽造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資歷證明,或者在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的,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吊銷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內不得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答案]A
五、會計專業職務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一)會計專業職務
會計專業職務是區分會計人員從事業務工作的技術等級。會計專業職務分為高級會計師(高級職務)、會計師(中級職務)、助理會計師、會計員(初級職務)。
【例題•多選題】會計專業職務分為( )。
A.高級會計師
B.會計師
C.助理會計師
D.會計員
[答案]ABCD
[解析]會計專業職務分為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助理會計師和會計員。
(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1.取得: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三個級別。
初級、中級會計資格的取得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制度。
初級、中級會計資格是一種通過考試確認擔任會計專業職務任職資格的制度。
2.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基本條件:(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報考中級會計資格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相應的學歷條件。
3.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管理
(1)省級認識部門辦法,人事部、財政部統一印制;
(2)全國范圍內有效。
(3)對于偽造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資歷證明,或者在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的,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吊銷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
【例題•簡答題】根據《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我國會計專業職務為分哪幾級?
[答案]我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分為高級會計師(高級職務)、會計師(中級職務)、助理會計師、會計員(初級職務)。
【例題•多選題】根據《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會計專業職務的有( )。
A.總會計師
B.高級會計師
C.會計師
D.助理會計師和會計員
[答案]BCD
【例題•多選題】根據《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有( )
A.會計師
B.總會計師
C.高級會計師
D.注冊會計師
[答案]AC
【例題•單選題】對于偽造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資歷證明,或者在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的,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吊銷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內不得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答案]A
七、會計人員回避制度
1.范圍: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即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
2.內容:
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直系親屬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
【例題•判斷題】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 )
[答案]√
八、會計人員工作交接
會計工作交接,是指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時,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的一種工作程序。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第二十五條 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一)需要辦理交接的情形
《會計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1.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負責人必須指定專人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2.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時,應當與接替或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3.移交人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手續的,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辦交接,但委托人應當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二)交接的程序
《會計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1.交接前的準備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5)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等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2.移交點收。
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具體要求是:
(1)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頂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2)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有價證券面額與發行價不一致時,按照會計賬簿余額交接。
(3)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4)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
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5)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6)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后,方可交接。
3.專人負責監交。
對監交的具體要求是:
(1)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4.交接后的有關事宜。
(1)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2)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后銜接,內容完整。
(3)移交清冊一般應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三)交接人員的責任
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在其經辦會計工作期間內發生的,應當對這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即便接替人員在交接時因疏忽沒有發現所接會計資料在真實性、完整性方面的問題,如事后發現仍應由原移交人員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例題•單選題】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會計機構負責人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時,負責監交的人員應當是( )。
A.一般會計人員
B.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
C.單位負責人
D.單位負責人指定的人員
[答案]C
【例題•判斷題】會計機構負責人辦理會計交接手續時,應當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監交。( )
[答案]對
【例題•單選題】一般會計人員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時,應由( )負責監交。
A.其他會計人員
B.審計人員
C.會計機構負責人
D.單位負責人
[答案]C
【例題•判斷題】移交人員辦理完交接手續后,仍需對原工作期間經辦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
[答案]對
【例題•單選題】根據會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中發現“白條抵庫”時,應采用的做法是( )。
A.由監交人員負責查清處理
B.由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C.由接管人員在移交后負責查清處理
D.由會計檔案人員負責查清處理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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