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4日―7月10日
西寧市、海東地區,各自治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企、事業單位,中央駐青各單位,格爾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州、地、市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組織管理
我省經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綜合管理和資格證書發放工作,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具體考試考務工作。各州、地、市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所屬地區的資格審查及考試考務工作。全省共設西寧、海東、海西、海南、海北、黃南、玉樹、果洛、格爾木、石油局十個考區。
二、報考條件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報考條件仍執行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發〔2004〕45號)規定的報考條件 .
三、報名方式及報名時間
從2011年起,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省統一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時間定于2011年7月4日上午9時―7月10日24時。報名時,考生須登陸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個人報名信息,并上傳2寸近期免冠電子版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寬114―150像素,高156―190像素),待照片審核通過后,考生即可在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報名結束。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單科考試報名費為56元,兩科合計共112元。報名具體操作步驟詳見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
四、考試時間
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11年11月5日進行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2011年 11月5日 | 上午9:00-11:3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
下午2:00-4: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
準考證不再統一組織現場領取,由考生本人查詢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按照規定的時間及要求打印準考證,具體考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考試級別、專業和科目代碼: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1. 經 濟 師 | 4. 初 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
3. 中 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六、考試用書征訂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和用書依據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的變化,在2009年版基礎上做了較大調整和修訂,以往各版經濟考試大綱和用書已不適合本年度考試。
本年度考試大綱、考試用書及專業輔導用書請考生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指定的唯一售書網站――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自行訂購。
七、工作要求:
(一)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規模大、報考人數多,各州、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必須切實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優質服務,扎扎實實做好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圓滿完成考試工作任務。
(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涉及到專業技術人員切身利益,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事考試中心要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切實做好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確保網上報名工作規范操作。
(三)各州、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要進一步加強對考務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的培訓,嚴格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確保考試公正、公平。
(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事考試中心要超前謀劃,周密部署,加大考試安全方面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考試各環節的安全。
(五)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事考試中心及行業單位要密切配合,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報考人員知曉報考信息。
(六)考試期間,各考區須由專人值班。各考區請在10月28日前將考試安排、值班人員及值班電話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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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水平考試:
考試內容以管理會計師(中級)教材:
《風險管理》、
《績效管理》、
《決策分析》、
《責任會計》為主,此外還包括:
管理會計職業道德、
《中國總會計師(CFO)能力框架》和
《中國管理會計職業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試:
包括簡答題、考試案例指導及問答和管理會計案例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