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會計資格管理辦法》主要變化
1. 行政授權改為行政委托
會計資格管理由原行政授權改為依法進行行政委托。
2. 凡進必考
新《辦法》取消了直接申領會計資格證書的條款,實行單一的考試制度,即“凡進必考”。
3. 考試科目減少了
新《辦法》規定的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與實務》。
4. 部分免試的條件
申請人符合報名條件且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在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
5. 從業資格與職稱脫鉤
新《辦法》規定,會計資格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聘任脫鉤。
6. 會計崗位有哪些
新《辦法》規定,會計崗位一般包括:總會計師崗位,會計機構負責人崗位;出納崗位;稽核崗位;資本、基金核算崗位;收入、支出、債權債務核算崗位;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崗位;財產物資的收發、增減核算崗位;總賬崗位;對外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崗位;會計電算化崗位;會計檔案管理崗位。
7. 取消注冊和年檢
新《辦法》取消了會計資格注冊和年檢制度,加強了日常管理和重點抽查。
8. 考試教材不再指定
新《辦法》明確,財務部只發布全國統一的會計資格考試大綱,省級會計資格管理部門根據財政部發布的考試大綱組織命題、考試、發布成績、頒發證書,不再編寫考試指定教材。
9. 考前培訓社會化
新《辦法》取消了授權省級會計資格管理部門制定本地區會計資格考試培訓辦法的規定,考前培訓實行社會化。
10. 從業資格與繼續教育脫鉤
新《辦法》改變了現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與會計資格管理(年檢)緊密結合的方式,規定對長期未參加或完成繼續教育的,可以責令限期改正、罰款、直至吊銷證書。
11. 行政處罰
新《辦法》明確,除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可以實施行政處罰外,本辦法行政委托的會計資格管理部門也可以自行實施行政處罰。
12. 國民待遇
新《辦法》對港、澳、臺及境外人員實行國民待遇,其報名條件、考試試題、免試政策、證書登記、證書吊銷等事項同內地一致。
課程推薦
- 初級會計職稱特色班
- 初級會計職稱精品班
- 初級會計職稱實驗班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門 580元/兩門 |
購買![]() |
- 初級會計職稱機考模擬系統綜合版
相關文章
江蘇財經會計網校關于09年江蘇省會計資格考試《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輔導用書的主要變化、勘誤及需要注意的問題 (2009-06-10 15:54:43) |
江蘇財經會計網校關于09年江蘇省會計資格考試《會計基礎》輔導用書的主要變化、勘誤及需要注意的問題 (2009-06-10 08:52:59) |
財政部《會計資格管理辦法》主要變化 (2007-04-13 15:21:56) |
新舊《會計資格管理辦法》對照 (2007-04-13 11:11:12) |
新舊《會計資格管理辦法》對照 (2007-04-13 11:11:12) |
最新資訊
網站地圖
-
初級會計職稱招生方案
·特色班
·精品班
·實驗班
初級會計職稱網上輔導 -
中級會計職稱招生方案
·普通班
·特色班
·精品班
中級會計職稱網上輔導
- 即日起報名初級會計職稱輔導套餐的學員,除贈送vip會員,并且免費贈送最新的考試輔導資料,考試題庫。
- 初級模擬考試系統 點擊進入>>
- 初級試卷練習模式 點擊進入>>
- 初級章節練習模式 點擊進入>>
- 初級題庫幻燈功能 點擊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