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報考指南——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免試條件: 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考生,自畢業之日起兩年內(含兩年),可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以上所稱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注:會計證考試是由各省單獨負責命題和組織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