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會計準則在許多重要的會計確認和計量上與現行的會計準則有較大的差別。由于新會計準則的正式實施還有一段時間,因此,有人擔心有些上市公司可能會利用新舊會計準則的差異和新會計準則中的一些新的會計規(guī)定來操縱利潤,從而達到粉飾財務狀況的目的。一、能否集中轉回資產減值準備。按照新會計準則規(guī)定,在2007年1月1日新會計準則實施以后,以前年度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不得轉回。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可能會在2006年集中轉回以前年度多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從而造成2006年度報告利潤大幅度增加。注冊會計師在進行審計時應當要求企業(yè)出具轉回資產減值準備的合理依據,并且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轉回減值準備的資產價值確已回升,這種轉回就是合理,也使會計信息更加真實、相關。如果轉回減值準備的資產價值并沒有實質性回升,就屬于以前年度在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時濫用會計估計的結果,應當按照會計差錯來處理,轉回的減值不能作為2006年度的利潤。二、公允價值是否會成為操縱利潤的工具。當一項資產的市場價值已經顯著偏離其歷史成本時,如果仍然按照歷史成本來計量,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就明顯失去了相關性,甚至會對會計信息使用者產生誤導。因此,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已經在多數市場經濟國家得到普遍應用,成為國際會計的慣例。1998年我國在“非貨幣性交易”、“債務重組”等具體會計準則中曾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但在實際應用中,出現了許多上市公司濫用公允價值操縱利潤的情況。新會計準則在應用公允價值時作出了十分謹慎的規(guī)定,公允價值只有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使用。如在《企業(yè)會計準則――投資性房地產》中規(guī)定,只有在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xù)可靠取得的,才可以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xù)計量。同時,與1998年相比,我國的經濟環(huán)境已經有了較大的改善,資本市場逐步成熟,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明顯改善,市場監(jiān)管更加健全,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質量大大提高,因此,公允價值合理應用的經濟環(huán)境已經具備。只要企業(yè)和注冊會計師嚴格遵循會計準則,公允價值就可以真正實現公允。
劉俊彥(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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