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認為,新會計準則拓寬了原有會計核算的領域和范疇,引入許多概念。同時,執行新會計準則對會計專業判斷的要求大大提高,除了原有的固定資產折舊、資產減值、預計負債等傳統專業判斷領域外,還新增了金融工具分類、股份支付以及利用估值模型確定公允價值時相關參數選擇等新的會計估計領域,專業判斷難度有所增加。具體而言,投資者可關注以下六個方面。
第一、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是指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雙方自愿進行的資產交換和債務清償的金額。從適用的領域看,新會計準則主要在資產減值、金融工具、企業合并、投資性房地產、股份支付、收入確認、融資租賃、政府補助、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領域適度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活躍市場的市場價格、按照市場化原則達成的最近成交價格、估值模型和估值技術以及特定情況下權益性工具的價格,都可成為獲取公允價值的證據。
業內人士表示,公允價值計量的優點是同價值結合緊密,因此同投資者投資決策的相關性強,缺點是獲取公允價值在操作中有一定難度,特別是采用估值模型和估值技術作為公允價值確定方法時,其結果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和不確定性。另外,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同當期現金流量的相關性比較差等。為此,《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嚴格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要求,謹慎、適度地選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并要對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和確定過程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如采用估值模型和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的,應當披露相關的估值假設、關鍵技術參數的選取原則,以及估值結果對相關假設和技術參數的敏感性等。
第二、投資性房地產
新會計準則規定,對投資性房地產,企業可以采用公允價值計量,也可以采用成本法計量,但計量模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轉為成本模式。
業內人士認為,投資性房地產是新會計準則中引起各方廣泛關注的領域。其中,投資性房地產范圍的劃分和后續計量模式的選擇及其變更是信息披露的兩個關鍵環節。為此,《通知》要求上市公司根據新會計準則的規定嚴格劃分投資性房地產的范圍,即只有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和持有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才可以劃分為投資性房地產。在后續計量模式的選用上,《通知》要求同一企業只能用一種模式對所有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不得同時采用兩種計量模式。這對于遏制執行中通過后續計量模式選擇及其變更操縱利潤的行為具有重要意義。在信息披露的內容上,規定如公司選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公司應對其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和確定過程進行充分披露。
第三、金融工具的會計核算
新會計準則規范下的金融工具范圍廣泛,從最簡單的現金、應收、應付賬款,到債券投資、股權投資,再到復雜的衍生金融工具。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公司可能接觸到復雜的金融工具。
據業內人士介紹,由于金融工具的分類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其后續計量方法,因此,《通知》對于金融工具的分類規定了嚴格的決策程序,要求公司建立健全同公允價值相關的內部控制和決策體系。公司管理層應當嚴格按照決策權限,根據金融工具的持有意圖和風險管理目標,合理劃分金融工具的類別,并形成明確的書面結論。《通知》還規定在金融工具的后續計量過程中,如涉及采用估值模型確定公允價值,公司應當對相關假設、計算參數的選取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同時,《通知》禁止公司利用金融工具分類和重分類進行利潤操縱,對于已經確定類別的金融工具,不得隨意變更其類別;發生變更的,公司應提出充分證據并在附注中充分披露。
第四、資產減值
新會計準則增加了資產減值的技術難度,引入了“資產組”、“總部資產”等新的概念,同時要求公司在每一個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減值跡象,并對存在減值跡象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對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需要進行定期減值測試。
此外,新會計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的減值損失一經計提不得轉回。這也是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實質性差異之一。業內人士認為,此舉很可能是為了防止企業利用減值準備的計提和沖回來調節利潤。部分市場人士表示,投資者可重點關注在2003年―2004年出現行業景氣高點、業績大幅上升,但同時又大量計提減值準備;而2005年―2006年由于行業景氣下滑,又有可能導致業績回落的上市公司。因為這些公司很有可能會在新會計準則啟用之前,轉回以往年份計提的減值準備。
第五、企業合并的會計核算
新會計準則在區分了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三種合并方式的同時,也從會計核算的角度將企業合并劃分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并規定了相應的會計處理原則和方法。根據新會計準則規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取得被購買方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并單獨確認,公司需要采用合理的技術和方法確定公允價值。另外,如果收購的是子公司,公司還需要對相關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進行備查登記,以便以后年度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進行調整。
業內人士認為,由于公司可能在企業合并發生時,已根據持續信息披露的要求,對大部分企業合并業務的信息進行了披露,因此,《通知》在總體上要求公司在充分披露企業合并相關信息的基礎上,要側重于企業合并相關影響的披露要求,即公司要在企業合并完成后最近一期的定期報告中充分披露發生的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對公司合并當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程度;對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要求在定期報告中充分披露合并時點被合并方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及其后續變動情況,及其對企業合并當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程度。此外,對于公司的合并財務報表,《通知》要求公司不得隨意變更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并要求公司充分抵銷合并范圍內公司之間的交易。
第六、股份支付
業內人士認為,公司應充分披露股份支付相關參數的選取原則。為此,《通知》從提高股份支付相關信息披露透明度的要求出發,要求公司對股份支付協議的基本情況、相關計算參數的選取等進行充分披露。特別是在涉及到公司管理層激勵等涉及管理層個人利益的股份支付時,應當格外關注信息披露的內容。(經濟日報 2007-1-17)
(wl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