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管轄區對國際財報準則應用概況發布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在其網站上刊登了66個“司法管轄區的應用概況”匯總,詳述了二十國集團(G20)的所有司法管轄區和46個其他司法管轄區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和《中小型企業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情況。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于2012年8月至12月間開展了關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在全球的應用情況調查,上述概況便是以準則制定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在該調查中所作的答復為切入點。迄今為止,已有66個司法管轄區對該調查作出了回應。該等司法管轄區回答了關于支持逐步采用單一一套高質量全球會計準則的承諾、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采用情況(針對國內和境外公司)、認可流程和翻譯等問題。該調查同時涵蓋了《中小型企業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采用。
由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根據所獲信息草擬的概況已派發給反饋意見者本人、監管機構、國際審計事務所和其他相關機構以征求各方意見。德勤為能夠就這一重大項目向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提供協助深感榮幸,該項目由前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成員和前IAS Plus網站管理員Paul Pacter所領導,Paul Pacter是德勤廣受歡迎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在全球的應用情況表》的創建人,該表近期新增了更詳細的G20司法管轄區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應用情況表作為補充。
根據概況所提供的信息,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就全球范圍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采用得出下列見解:
1、幾乎所有司法管轄區均支持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作為單一一套的全球會計準則。在66個司法管轄區中,95%已公開承諾支持單一一套高質量的全球會計準則,除瑞士以外,其余司法管轄區均表示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應當是該單一一套的準則。
2、在該概況涉及的司法管轄區中超過80%表示,所有或幾乎所有的公眾公司均已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3、已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司法管轄區聲稱對準則所作修改非常少,其中大部分為有限的、暫時的、影響甚微的修改。
與司法管轄區概況及其所提供的信息一同刊登的還有IASB主席Hans Hoogervorst的演講,其為調查結果深感鼓舞并斷定自此全球已普遍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這僅是第一批概況所提供的部分信息,且有理由相信即將發布的余下概況所反映的情況不會有很大差異。
他還充滿希望地指出,未來采用者或司法管轄區在通過認可流程采用每一項新公告時,將沒有什么理由對IASB發布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作出修改:
即使利益相關方不贊同我們的部分準則,也通常不會對準則作出修改。投資者就當地對準則的調整持懷疑態度,因此大部分司法管轄區將僅采用整套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同時,大部分利益相關方均承認如果當地調整成為一種普遍做法,采用全球準則的好處將會大打折扣。
然而,Hoogervorst同時反思了仍有待執行的工作。他認為最顯而易見的事實是某些龐大且重要的經濟體尚未(全面)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例如日本、美國和中國。他還表示“采用本身并不足夠”,而對準則的恰當和一致應用同等重要。
更多信息
IASB網站:
查閱司法管轄區概況
關于刊登該概況的新聞稿
Hans Hoogervorst發表的演講《我們是否已實現目標?》
IAS Plus網站:
司法管轄區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應用
司法管轄區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應用—G20的國內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