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治理工作
根據財政部、審計署《關于深入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中央各部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專項治理工作在中央部委全面鋪開。
商務部辦公廳印發通知,對專項治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直屬單位和各駐外甲類經商機構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對專項治理工作負總責,組織開展好自查自糾、配合重點檢查以及整改完善工作,確保將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衛計委要求各部門要把專項治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進一步強化責任,精心部署落實。各部門主要領導對專項治理工作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有關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要求各部門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認真組織自查,做到不走過場、全面覆蓋,自查面必須達到100%。
水利部召開部機關司局及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會議研究部署專項治理工作。水利部要求自查自糾不留死角,特別是以前年度審計沒有查到的京外事業單位和管理級次較多的流域機構必須做到全覆蓋,要把近年來屢查屢犯的,如利用公款購買購物卡、虛列支出套取財政資金和“小金庫”等問題,作為自查的重中之重。對弄虛作假、刻意隱瞞,拒不糾正的,一經核實,將嚴格按照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在重點檢查階段,被查發現有“小金庫”的,將嚴格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嚴肅處理,按照組織程序先予免職,再依據監察部、人社部、財政部、審計署關于《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追究責任。
時間:2014-09-15 責任編輯:li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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