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開展向省屬院校派駐財務總監試點
從甘肅省教育廳獲悉,為提升高校經費使用和資金管理專業化水平,健全教育經費監管機制,甘肅省教育廳決定開展向省屬高校派駐財務總監試點。
據悉,根據《甘肅省省屬高等學校財務總監派出制度暫行辦法(試行)》規定,甘肅省教育廳向省屬高校派駐財務總監制度堅持先行試點,穩步推進的原則。財務總監主要履行會計基層管理、財務運行管理、財經事項決策、財務風險控制、內控機制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意見督辦等職責,享有重大經濟事項的參與權、執行重大決策和財經法規的監督權、設置財會機構及配備會計人員的建議權、大額資金使用的聯簽權和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糾正權等權力。任職期間,原單位保留其原職務,工資、福利待遇按原渠道由原單位發放,任期內的職稱評定、職務晉升等由原單位負責,并優先考慮。
此次派駐屬于甘肅首次試點,今后將逐步在全省高校逐步實行。首批試點將向甘肅農業大學、蘭州城市學院和甘肅政法學院派遣財務總監,實行異校任職,任期一年。派出財務總監將融入所駐高校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在加強經費使用監督、強化重大項目建設和經費使用全過程審計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希望三所試點院校和派駐的財務總監大膽工作,大膽監督,共同把學校的財務管理做的更規范、更合理,更加符合教育規律;省教育廳要加強管理,及時總結經驗,善于發現優秀人才,盡快出臺相關管理辦法,不斷加強高校財務規范化管理。”甘肅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王嘉毅說。
時間:2016-04-19 責任編輯:li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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