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購房者稅收無法降房價
然而,正如《新國五條》征收20%個稅對調控房價沒有起到任何效果,反而使得房價繼續上漲一樣,本次的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可能也難以如大家所愿的達到降低房價的功效。
原因之一,可能和大家普遍具有的“擴大房產稅試點的目的主要是調控房地產市場,抑制甚至降低房價”的認識有所差異,政府出臺這一政策的初衷除有調控樓市的目的而外,更有另外一個重要的目的,那就是深化地方財政、稅收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在全面擴大“營改增”試點的同時,彌補地方政府因為“營改增”而出現的稅收缺失。這里,受益最大的是相關企業和地方政府。
原因之二,同大家認識相同的是,增加稅收,肯定會增加樓市交易成本,增加投資投機成本。但是,首先受到加稅沖擊的,恰恰不是那些手握重金財大氣粗的樓市投機者們,反而一定會是那些囊中羞澀捉襟見肘的普通購房者。對于那些以投資甚或是投機為初衷的“炒家”們來說,只要有差價可賺,有暴利可圖,給點稅錢算什么,“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先付出的稅錢,一定會是“購房者”下家來買單。
原因之三,眾所周知,商品都會從生產環節開始,通過流通環節最終進入終端消費者,各個環節的成本加利潤之和,形成最終的商品零售價。所以,上述在房產流通環節上增加的兩種稅收,無疑會增加商品房流通環節的成本,并最終提高商品房價格,由終端購房者承受。如果再加上生產環節的成本上漲,房價的上漲便更是無可置疑。不幸的是這已經成為現實,近日有媒體報道:剛剛過去的5月份,全國各地“地王”頻出,截至5月30日,全國主要的13個一二線城市合計土地出讓金高達3067.66億元,相比2012年同期的1364億元上漲幅度達到了125%。
所以,要想降低房價,最最應該的,是降低成本,降低商品房在生產環節、流通環節的成本。
對購房者增加稅收,是降不了房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