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制改革與結構調整的三個結合點
結合點一:稅制改革要為所有產業的發展創造平等的稅制待遇。
產業結構調整的根本動因是市場需求自發性變動。當產業結構自發性調整時,稅制不應增加市場內供需雙方的稅收成本。如果即定稅制離此標準距離大,就要改革稅制。改革的核心是形成產業間稅制待遇平等。當前,我國產業結構調整正處加速期。但在產業結構自發調整過程中,稅制還是一個瓶頸。具體表現是,產業間稅制待遇不平等人為增加了產業間資源轉移的稅收成本。因此,今后運用稅收手段助推產業結構調整,應注重為各產業發展創造平等的稅制待遇。具體講,有兩大突破點值得注意。
一是加快推進“營改增”。當前“營改增”已覆蓋交通運輸業(除鐵路)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大部分營業稅應稅產業還未轉為增值稅應稅產業。從穩增長和調結構要求看,后續改革可先在增長推動效應和結構調整配合效應強的產業展開。比如鐵路、通信和旅游業,對投資穩定增長,信息消費擴張,服務貿易擴張均有較強帶動作用。其后應重點解決建筑業“營改增”。這項改革對整體投資和消費的擴張具有長期效應,對服務貿易擴張(外包建筑工程)也是一個長期利好。
二是深化個人所得稅制改革。費用扣除范圍選取是個人所得稅制的重點內容,這項內容實質上也涉及各類產業稅制待遇平等。范圍窄會使部分產業待遇高,部分產業待遇低。當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制中的費用扣除范圍沒有充分考慮住房貸款支出,這不利于居民住房投資的正常增長,與居民支出結構不對稱。這人為限制了不動產的發展,與市場經濟的要求不對稱。從我國稅制現狀看,把住房投資納入抵扣必須與建立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結合起來。
結合點二:把稅制改革與發展實體經濟結合起來。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必須有完整、強大的國民經濟體系才能自立。產業結構調整必須圍繞實體經濟的做大做強。進一步說,產業結構調整絕不是簡單的第三產業比重上升,而是要通過第一、第二產業的轉型升級,做大做強派生出更多的第三產業勞務需求,進而拉動第三產業規模擴張、內部結構變動和就業吸容能力增強。
稅制改革既要依從產業結構調整規律又要配合產業政策實施。不僅如此,稅制自身也有調節產業結構變動的能動性。對做大做強實體經濟有不可替代的效應。首先,“營改增”直接減輕工業稅負,這為工業轉型升級騰出了資金空間。其次,深化稅制改革必須力保農業發展。設計稅制改革,要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對農業發展的穩定和促進作用。為此,有必要研究降低糧油食品零售環節增值稅稅率,同時可探討采用累進稅制提高耕地占用稅稅率以限制耕地占用。最后,對煙草產業采取限制性稅收政策,可考慮提高煙草制造和銷售環節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和契稅等財產稅稅負,這可以避免增值稅控煙在零售環節失效問題的發生。
結合點三:把稅制改革和創新驅動戰略結合起來。
能否真正走創新驅動發展道路事關我國經濟安全。我國經濟根本性缺陷是核心技術和適用技術水平落后于歐美日,工農業運行顯現出高技術進口依賴和關鍵產品進口依賴。因此,政府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聚焦點和著力點理應放在實施創新驅動戰略上。
現行稅制對科技研究和技術轉讓給予了全方位優惠政策,但從適應我國科技發展走勢特征出發,仍有調整稅收政策的必要。具體有三點:一是在深化消費稅改革中,可適當下調容含高新技術的部分應稅產品的消費稅稅率;二是深化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時應考慮降低專業科研人員的勞務課稅稅率;三是在建筑業領域推進“營改增”時,對節能環保類建筑材料的推廣和使用給予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