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聲音”納入滬營改增 半年減稅逾千萬
《中國好聲音》已經逐步成為文化市場上炙手可熱的文化產品,而在其背后,受益于“營改增”,企業僅今年上半年已減輕稅負逾1000萬元。記者昨天從市稅務局了解到,目前上海納入“營改增”試點的文化創意產業已超試點總企業數的四分之一,整體減少繳納增值稅超過52億元。便利的稅收新政下,文創企業落戶上海的意愿明顯增強。《中國好聲音》制作方,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是2012年納入“營改增”的試點企業。該公司CFO余濱表示,納入試點后,增值稅上下游抵扣鏈條得以貫通,公司在舞美制作、音樂版權、電視節目版權、節目包裝宣傳、電視轉播技術服務等方面的采購成本大幅降低。同時,向海外電視版權公司購買電視節目模式版權費、邀請海外藝人參與錄制節目等業務時,為海外公司代扣代繳的增值稅也能在申報時作為進項稅金予以抵扣。僅2014年上半年,燦星的稅收減負就逾1000萬元。
“好聲音”只是文化創意行業受益稅收新政的縮影。市稅務局介紹,2012年1月,上海在全國率先試行“營改增”,文化創意服務是第一批試點項目,包括設計服務、商標和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5個稅目。特別是廣播影視服務、電信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后,曾經困擾文化創意企業的重復征稅、抵扣不足、鏈條斷裂等稅制瓶頸進一步破除,“營改增”不僅實現了結構性減稅,更推動企業加大投入、加速拓展市場。
截至目前,上海納入“營改增”試點的文化創意服務企業近5.6萬戶,占全部“營改增”試點企業的比重超過四分之一。這一行業也是試點行業中戶數最多的,試點企業戶數凈增2.6萬戶,增幅近九成,文創企業落戶上海意愿明顯增強。從試點效應看,文化創意企業整體減少繳納增值稅超過52億元,文化創意小規模納稅人減稅近15億元,降幅逾40%。購買文化創意服務的本市試點下游企業與營改增前相比,新增抵扣稅額12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