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亭湖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一、招聘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年齡在28 周歲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可放寬至30周歲。
二、 招聘職位
主管部門 | 用人單位 | 專業 | 招聘 | 學歷 | 其他要求 | 招聘范圍 |
人數 | ||||||
區交運局 | 下屬事業單位 | 財務會計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 有2年以上從事基建財會工作經歷,年齡30周歲以下 | 面向 |
鹽城市 | ||||||
新洋經濟區 | 下屬事業單位 | 財務會計 | 1 | 有2年以上從事本專業工作經歷 | 面向 | |
區衛生局 | 鄉鎮衛生院 | 財務管理 | 1 | 鹽城市區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1 | |||||
區疾控中心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1 | 有2年以上從事本專業工作經歷 | |||
區發改委 | 區行政審批 | 計算機網絡管理 | 1 | |||
服務中心 | ||||||
區財政局 | 區財政信息中心 | 計算機軟件及應用 | 1 | |||
預算編審中心 | 會計學、審計學或財政學 | 2 | ||||
下屬事業單位 | 會計學、審計學或財政學 | 2 | 本科以上學歷 | 有5年以上從事本專業工作經歷,年齡30周歲以下 |
三、招聘程序
1 、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從業資格證書(財會人員)等原件及復印件、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原件,經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亭湖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交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張。
報名時間: 2010年7月26日至8月1日
報名地點: 鹽城市亭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01室(鹽城市建軍東路180號)
聯系電話:66691261
2、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總分100分。筆試閱卷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合格分數線。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0年8月7日上午9:00-11:00(以《筆試準考證》為準)。報名者須于2010年8月6日前到報名地點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
3、面試
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末位同分者)。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對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先進行資格復審。對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 、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以筆試和面試的合計分數,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有同分者,取筆試分數高的,如筆試分數再相同,取筆試分數中專業知識分數高的),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德、能、勤、績”等方面的考察。因考察、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缺額時,按筆試和面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筆試、面試、體檢的相關費用按有關規定收取。
5、公示、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由相關部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有關事項
1 、報考者不得持偽造的證件或其它虛假材料報名。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報考資格;已聘用人員中被查出有假冒證書及其他虛假材料者,立即辭退。
2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全過程監督。
3 、本實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亭湖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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