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服務未滿2年公務員不能再報考
福建:服務未滿2年公務員不能再報考
針對公務員再報考的問題,今年福建省公務員招考規定有所變化,規定“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往年招考時,福建省一般都規定“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今年則將報考服務年限限制擴展為2年。福建省還規定,“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不屬于這兩類的在職公務員報考,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時間:04-07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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