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法規復習資料:招標人禁止行為
踏勘現場
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
招標人禁止行為
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標底必須保密。
兩個時限要求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但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時間:2010-05-06 責任編輯:wuche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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