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法規復習資料:勞動合同
勞動法
第一章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定義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無效勞動合同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可備條款: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時間:2010-05-07 責任編輯:wuchengyu
相關文章
無錫市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1-02-15 11:36:40) |
揚州市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1-02-13 10:25:20) |
南通市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1-02-13 10:05:54) |
江蘇省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1-02-13 09:41:10) |
泰州市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2011-02-11 10:52:17) |
常州市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通知 (2011-02-11 10:20:51) |
南京市關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1-02-11 10:00:23) |
宿遷市二級建造師證書領取通知 (2011-01-20 15:26:35) |
江蘇省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2010-10-05 09:50:23) |
《財經法規》會計法律制度案例分析7 (2010-06-17 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