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法規》復習資料:無效的施工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無效的施工合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ǘ]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
。ㄈ┙ㄔO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施工合同認定無效后工程款的結算*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
。ǘ┬迯秃蟮慕ㄔO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注意:無論施工合同有效、無效或被解除,只要竣工驗收不合格,均參照上述方式處理工程款結算。
兩種例外情況
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當事人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的,不予支持。
具有勞務作業法定資質的承包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當事人以轉包建設工程違反法律規定為由請求確認無效的,不予支持。
墊資利息
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持,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
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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