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水試驗標準
水池構筑物滿水試驗,其允許滲水量按設計水位浸濕的池壁和池底總面積(m?)計算,鋼筋混凝土水池不得超過2L/(m?*d),磚石砌體水池不得超過3L/(m?*d)。
溢流井(或事故排出口)
溢流井的設置,是為了由于停電或抽升水泵(或壓力管)發生故障時,要求關閉進水閘,或出現雨水、合流泵站超頻率、污水超設計流量等情況時,來水管之流量不能及時抽升,就要通過溢流井中之溢流管臨時流入天然水體(或污水排入雨水溝渠),以免淹沒集水池和影響排水。溢流井的設置,必須取得當地衛生主管部門的同意。
1)溢流井位置:應設在來水干管進水閘之前,在較長的來水管上,可在上游一定距離加設溢流井。
2)溢流口高度:應根據排入水體的洪水位決定,必須高于洪水位,不允許河水倒灌。
3)溢流口斷面尺寸:溢流口過水能力可按來水設計流量計算,但在與有關方面(規劃、環保、市政管理)協商后,也可適當減少。溢流口的型式,可以采用溢流堰的作法。
無溢流條件者,重要地區的泵站要設雙電源,或設備用泵臨時接電源抽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