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考點精析(71)
無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返還財產
由于無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返回財產是處理無效合同的主要方式。臺同被確認無效后,當事人依據該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對方;不能返還的,應當作價補償,建設工程合同如果無效,一般都無法返還財產,因為無論是勘察設計成果還是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付出都是無法返還的,因此,一般應當采用作價補償的方法處理。
2.賠償損失
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如果雙方都有過錯,應當根據過錯的大小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追繳財產,收歸國有
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國家采取強制性措施將雙方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庫或者返還第三人。無效合同小影響善意第二人取得合法權益。
時間:2010-04-30 責任編輯:wuche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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