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于2012年2月10日網上發布,請考生根據國家下發的合格標準自行核對是否合格。
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如下: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專業初級、中級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考生須知:
1、科目代碼未填考生根據人社部相關規定按“0”分處理
2、根據人社部12號令,在其他職稱類考試嚴重違紀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內參加所有職稱類考試成績一律無效,按“-4”處理
3、違紀考生根據人社部12號令進行處理。
西藏人事考試局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