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經濟師考試合格人員審核領證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2]7號)文件精神,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初級各專業各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請2011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于2012年2月9日至2月11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攜帶本人報名時網上下載打印并加蓋單位、區縣局(集團公司)人事(職稱)部門印章的《考試申報表》和準考證、身份證原件、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證書、與報名同底版一寸半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姓名、級別、考區和報名序號)一張,到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平區唐山道18號)一樓服務大廳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報名時沒有打印《考試申報表》的考生可于2012年2月7日至2月11日登錄原報名網址打印《考試申報表》。
未按上述時間辦理資格審核手續的考生,可于每月10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一樓服務大廳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由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尚未將合格證書發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確定領證日期,領證時間在天津人事考試網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
2012年2月3日
時間:2012-03-09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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