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 5月31日-6月12日
河南漯河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 5月31日-6月12日
河南漯河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5月31日上午8:00至6月12日下午17:00。漯河市人事考試中心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6月13日至6月18日(工作日)。
關于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省直駐漯有關單位: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試〔2013〕19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級別
2013年11月2日
上午9:00—11:30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14:00—16:30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二、報名條件
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二)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的條件外,還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的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五年,并擔任助理經濟師職務滿四年;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5、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6、獲博士學位。
三、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條件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為非滾動考試,即每個考生兩個科目必須一次考試全部通過,方可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時間、程序及準考證打印
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漯河考區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資格審查及網上繳費相結合的辦法。
報名網址為:漯河人事考試網。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5月31日上午8:00至6月12日下午17:00。
漯河市人事考試中心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3年6月13日至6月18日(工作日)。
網上繳費時間為2013年6月14日9:00至6月20日17:00。
報名程序:
1、填寫信息,上傳照片。進入漯河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點擊“報名填表”,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選擇報名點,上傳照片。考生請注意上傳符合系統規定、清晰、無變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圖片大小寬約為130像素,高度約160像素,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寬高比例約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準考證及日后使用。考生上傳信息后要牢記網上報名序號,以備再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時使用。市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在報考人員上傳照片后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照片審核工作,報考人員應再次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審核,未通過審核的須重新上傳照片。考生通過網上報名后用A4紙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5月31日上午8:00至6月12日下午17:00。
2、現場資格審查。漯河考區的報考人員,通過網上報名后請到市考試中心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交《資格考試報名表》、二代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漯河市人事考試中心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3年6月13日至6月18日(工作日)。
3、網上繳費。經現場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方可進行網上繳費。考生在規定時間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網上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繳費。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調整有關收費項目的通知》(豫政〔2008〕52號)規定,考試收費每人80元(共兩科,每科40元)。
網上繳費時間為2013年6月14日9:00至6月20日17:00。
4、打印準考證。考生登錄報名網站點擊“網上報名”自行下載打印,不再另行發放。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為2013年10月28日9:00至11月2日14:00。
五、考試用書征訂
2013年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的出版和發行工作由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負責。漯河考區考試用書的預訂工作在考生現場資格審查時進行。
六、注意事項
(一)凡未經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一律不準報考。
(二)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市報名考試,違者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的責任。
(三)報考人員參加工作年限和擔任專業技術職務年限的計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四)填寫報名信息時,填寫姓名必須與本人身份證上的姓名相同。
(五)為嚴肅考紀,凡在往年考試中因作弊被通報取消考試資格的考生,在通報期內一律不得報考。
(六)試卷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卷上答題無效。
(七)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其他考試禁帶物品一律不得攜帶。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