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關于會計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廣西關于會計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桂價費〔2012〕49號
各市物價局、財政局,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
我區現行的會計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是2000年制定的,十多年來,該收費政策對于確保我區會計資格考試順利實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考試內容和方式的改革,考試監管要求的不斷加強,以及市場物價水平的提高,導致會計資格考試成本大幅度增加,現行收費標準已經顯得偏低。為保證我區會計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職業資格類考試費收費標準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328號)規定,經研究,現就我區會計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我區會計資格考試分為從業資格考試和專業資格考試。資格考試收費主體為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和各市財政部門。具體收費標準為:會計從業資格考試65元∕人.科;會計專業資格考試:初級、中級70元∕人.科;高級80元∕人.科。上述收費標準中包含上繳自治區財政部門考務費每人每科15元。會計資格考試費主要用于各市財政部門組織報名、宣傳公告、考生照片采集、準考證制作、試卷運送保密保管、考場租賃和監考巡考人員補助等費用支出。
二、會計資格考試屬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單位應到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實行亮證收費,并按規定做好收費公示;收費時使用自治區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收費收入納入預算管理,并自覺接受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三、本規定自2012年6月1日起試行兩年。過去和本通知相抵觸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時間:2012-06-30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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