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關于做好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寧波市關于做好2013年度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統計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國家統計局第10號令)和省統計局《關于2013年度全省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現將我市2013年度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
2013年全國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時間為9月15日,具體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如下:
上午:09:00—11:00 《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
下午:14:00—16:00 《統計法基礎知識》
二、考試報名對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中承擔經常性統計調查任務的人員,必須取得統計從業資格,持有統計從業資格證書。已取得統計員以上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可免于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憑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直接從事統計工作。統計從業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三、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取得統計從業資格
1.熟悉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
2.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從事統計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4.已具備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會計與統計核算、統計實務專業大專,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可免于參加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的考試。
統計學類、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專業以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統計用)為準。
四、考試形式及考試報名辦法
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國家統計局統一教學大綱、統一命題、統一時間、統一考務規則的辦法,考試采用閉卷筆答方式,試題全部采用客觀性試題。其中,《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科目考試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和綜合應用題四種題型;《統計法基礎知識》科目考試為單項選擇題目、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和案例分析題四種題目型。考點設在寧波大市范圍內的11個縣(市)區(具體地址另行通知)。
考試報名按屬地原則進行,各縣(市)區所屬單位報考人員到當地統計局指定地點報名。辦理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手續時,須隨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件審核后退回),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二張,同時填寫《2013年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考試報名登記表》一份。全市報名時間為5月31日前,具體日程由各縣(市)區統計局自行確定。
五、考試費用
2013年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考試收費標準,按浙價費〔2005〕197號文件的有關規定,每人每科收取考務費45元,兩門合計90元。教材費按實收取,每套65元。考試實行考培分離的原則,考生自愿選擇是否參加培訓(培訓費另行收取)。
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屬于國家級考試,各縣(市)區統計局要高度重視,健全組織,指定專人負責,認真及時做好宣傳和發動工作,盡力為報考人員提供便利;同時要對報考人員的資料進行仔細核對,特別是對符合條件免考一門的人員資格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防止出錯。按照時間節點及時將統計從業資格報名資料導入《人事教育在線處理系統》的數據庫,認真組織好考前培訓,加強考風考紀教育,確保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客觀、公正、真實、有效。
附件:2013年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考試報名登記表
寧波市統計局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