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5月17日至6月6日
河北保定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5月17日至6月6日
關于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門及駐保各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3]27號)文件的有關要求,為做好我市的考試組織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3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11月2日舉行。
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2:00—4: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二、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考中級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
②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③獲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④獲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得博士學位。
⑤對后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大學專科畢業后需從事專業工作滿三年,大學本科畢業后需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但同時需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滿四年。
三、報名時間和要求: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5月17日至6月6日,網址是:
現場審核及繳費時間為:6月3日-7日,地點:保定市行政服務中心四樓人社局3號窗口,電話:3355056。
考試教材自己網上訂書。
各單位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報報考信息,上傳照片,保存提交,通過審核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所持報名材料如下:
1、報名表2份、相關證件(學歷證、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2份,并攜帶相關證件原件。
2、所有報名表、復印件必須有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單位統一報名。
( 可下載電子版文件)
根據新修訂的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證正式作廢,考生報名、參加考試需持二代身份證。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自10月28日起至考試開始,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四、 考試違紀人員的處理
凡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參加考試者和有關工作人員,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部令)嚴肅處理。視情節輕重給予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或2年內不得再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等。
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五、考試注意事項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建筑經濟等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本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使用,以備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監考人員在開考前應提示應試人員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填寫試卷代碼,并在考試結束前半小時檢查試卷代碼是否正確填寫。如未填或錯填試卷代碼,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六、 收費規定
根據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78元
七、教材情況
2013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在內容、品種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變動。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內容作了部分修訂,其中《經濟基礎知識(初級)》增配了輔導光盤;輔導用書在原有基礎上新增4個品種;《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在原有三重防偽措施基礎上,新增了光盤安裝序列碼驗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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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人事考務中心
二0一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