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25日-7月14日
上海2013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6月25日-7月14日
關于印發《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國經濟專業
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 《關于做好 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 號),現將《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 和 21世紀人才網 (www.) 的 “考試動態”欄目內查詢和下載。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上海市 2013 年度全國經濟專業
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 6 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 4 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 2 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 1 年;
5.獲博士學位。
(四)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實行資格考試辦法以前,已評聘擔任中、初級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或初級資格考試。以上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二、考試時間、科目
2013 年 11 月 2 日 9:00-11:30《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4:00-16:30《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專業設置及專業科目名稱詳見附件 2。
三、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報考人員均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關于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請參考報名系統中的《網上報名指南》。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 2013 年 6 月 25 日 10:00-7 月 14 日 16:00,網址為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網(www.) “網上報名”欄目。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及時下載打印并保存報名表。
考生網上報名時,本人應牢記報名序號,正確輸入報考信息,上傳電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照片必須清晰,亮度足夠,jpg 格式,高度 105 至 210 像素內,寬度 75 至 150 像素內,大小 50KB 以下),電子照片供考生參加考試和制作合格證書使用,請考生務必按要求上傳照片。考生根據報考專業和自身實際情況在網上報名時選擇相應的現場審核(咨詢)點,并在規定的時間前往現場辦理審核和考試合格證書領取手續。審核(咨詢)點選定后不得更改。
(三) 現場審核時間為2013年7月10日-7月14日 (每天9:00-11:00,13:30-16:00),現場審核(咨詢)點及地址詳見附件 1。 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年限等進行審核,請考生下載打印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材料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審核(咨詢)點辦理相關手續。以上證件證書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復印件。往年在本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老考生,符合報考條件且報考級別和專業一致的,完成網上報名后,攜帶報名表、原考試準考證或成績單到現場審核(咨詢)點可直接辦理審核手續。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并對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后及考試后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復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及其它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停考、向社會公布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的人員應于現場審核 24 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在用戶登錄界面自“查詢”入口進入,查詢本人審核情況,對審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如超過 48 小時未審核,請考生及時聯系審核(咨詢)點確認審核事宜。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 2013 年 7 月 17 日 18:00 (建議避開每日 24:00 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憑任何一張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推薦使用工商銀行、招商銀行)均可 實現網上繳費。網上支付咨詢電話:4006228888*6。
考生繳費后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網上繳費信息和銀行卡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繳費成功,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備用。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 24 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同時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五) 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2013年10月22日10:00-10月30日16:00在本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本人相應的現場審核(咨詢)點聯系。
(六)考試報名費每人 10 元,考務費每科目 40 元。
(七)考生可于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前往現場審核(咨詢)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
五、考試用書
(一)2013 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在內容、品種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變動。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內容作了部分修訂,其中《經濟基礎知識(初級)》增配了輔導光盤; 輔導用書在原有基礎上新增 4 個品種;《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在原有三重防偽措施基礎上,新增了光盤安裝序列碼驗證措施。
(二)本次考試用書采用網上訂購的方式進行。征訂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咨詢電話:400-606-6496、010-64962347。該網站為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指定的唯一售書服務網站。
六、考生須知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一般在考試后三個月,考生可于本網站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 30 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一般為成績公布后三至四個月,地點為相應審核(咨詢)點。請考生屆時關注本網站領證通知或聯系審核(咨詢)點。
附件:1、現場審核(咨詢)點一覽表
2、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及專業科目名稱
附件1:
現場審核(咨詢)點一覽表
附件2: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及專業科目名稱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專業科目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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