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考試 中級級經濟法基礎 考前沖刺試卷第六章(3)
A、汽車輪胎
B、游艇
C、飛機
D、高爾夫球及球具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消費稅的征收范圍。飛機不屬于消費稅的征收范圍。
12、納稅人經營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其稅率運用正確的是( )。
A、未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消費品的,從低適用稅率計算消費稅
B、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消費品的,從高適用稅率計算應納消費稅
C、將不同稅率消費品組成套裝銷售,分別核算各自銷售額,分別按各自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D、將不同稅率消費品組成套裝銷售,從高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納稅人經營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稅率的選擇。消費稅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未分別核算各自銷售額的,計算應納稅額時從高適用稅率。將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組成套裝銷售,無論是否分別核算,均應從高適用稅率計算應納消費稅。
13、某煙草公司11月銷售自產卷煙3000箱,取得不含增值稅的價款2000萬元(適用稅率45%,適用稅額為每箱150元),銷售自產雪茄煙200箱,取得不含增值稅的價款300萬元(適用稅率25%)。該公司當月應納消費稅為( )。
A、945萬元
B、975萬元
C、1020萬元
D、1023萬元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消費稅稅額的計算。銷售自產卷煙應納消費稅=3000×0.015+2000×45%=45+900=945(萬元);銷售自產雪茄煙應納消費稅=300×25%=75(萬元);合計應納消費稅=945+75=1020(萬元)。
14、A酒廠2009年3月份委托B酒廠生產酒精30噸,支付加工費9500元(不含稅)。已知A酒廠提供原材料的成本為57000元,B酒廠無同類產品銷售價格,酒精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5%。則該批酒精的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是( )元。
A、50000
B、60000
C、70000
D、77000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的確定。組成計稅價格=(57000+9500)÷(1-5%)=70000(元)。
15、某酒廠將自產無同類售價的薯類白酒(適用稅率20%,適用稅額為每斤0.5元)2400斤贈送客戶,其成本共計48000元,已知成本利潤率為10%,該酒廠應當繳納的消費稅為( )元。
A、15560
B、15800
C、18800
D、14700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白酒消費稅的計算。薯類白酒消費稅實行復合計稅,從量消費稅=2400×0.5=1200(元),從價消費稅=[48000×(1+10%)+1200]÷(1-20%)×20%=13500(元),應納消費稅=1200+13500=14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