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代理實務》:稅務登記代理實務(4)
第二節 納稅事項稅務登記代理實務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登記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登記管理規程
1.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的企業,應在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的同時,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已開業的小規模企業(商業企業除外),若當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在次年1月底之前,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2、企業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應向所在地主管國稅局提出書面申請。
3.企業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分別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登記手續。
4.商業經營新辦企業和小規模企業,一般先認定為增值稅臨時一般納稅人,經過3個月或半年時間的考核后,再轉為正式的一般納稅人。
(二)代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登記操作要點 (掌握)
1、 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資料;了解企業是否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條件等,寫出核查報告,送交國稅局。
2、 區分不同情況作出不同反映。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注冊稅務師應怎么辦;認定為臨時納稅人的,注冊稅務師應怎么辦;
報送資料:企業設立的合同、章程、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的報表和證件、已實現銷售的情況、會計財務核算資料。
條件:可能實現或已實現的銷售額、會計財務辦法與制度、財務人員辦稅能力。
二、稅種認定登記代理實務
(一)稅種認定登記管理規程
1.納稅人應在領取《稅務登記證》副本后和納稅申報之前,到主管稅務機關的征收管理科申請稅種認定登記。
納稅人如果變更稅務登記的內容涉及稅種、稅目、稅率變化的,應在變更稅務登記之后重新申請稅種認定登記,并附申請報告。
2.對納稅人適用的稅種、稅目、稅率、納稅期限、納稅方法等做出確認,在《納稅人稅種登記表》的有關欄目中注明,或書面通知納稅人稅種認定結果,以此作為辦稅的依據。
(二)稅種認定登記操作要點
1、代理稅種認定登記,注冊稅務師應在核查納稅人有關資料的基礎上,結合納稅事項深入調查。特別是對于增值稅企業的混合銷售行為,兼營非應稅勞務的納稅事項,生產加工應稅消費品的企業消費稅適用項目、稅率的納稅事項,外商投資企業生產性與非生產性的認定,以及產品出口企業、先進技術企業的認定。
2、對于稅種認定涉及國稅、地稅兩套稅務機構的納稅人,應分別申辦稅種認定手續
例題: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機構所在地為A地,其分支機構在B地,應向( )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登記手續。
A.A地
B.B地
C.A地和B地
D.A地或B地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分別向其機構所在地申報一般納稅人認定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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