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稅財務與會計新準則輔導(7)
3.所得稅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
所得稅的核算方法由原會計制度的應付稅款法等改為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在資產負債觀下,應確認由于所得稅事項產生的資產和負債。
例7:甲公司2007年發生虧損100萬元,假設可以在未來五年稅前彌補。從2008年起所得稅稅率為25%,在未來可以稅前彌補的情況下,將來可以少交所得稅25萬元(100×25%),看成是資產增加25萬元,按照資產負債觀,在2007年末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單位:萬元):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5
貸:所得稅費用 25
總之,深刻領會資產負債觀,把握新準則的精髓,是學好《財務與會計》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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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10 責任編輯:Adamina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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