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單選題:不安抗辯權
2014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單選題:不安抗辯權
單選題
甲與乙于7月1日訂立合同,規定甲應于8月1日交貨,乙應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發現乙財產狀況惡化,無支付貨款之能力,并有確切證據,遂提出中止合同,但乙不同意。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約定交貨。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有關該案的正確表述是( )。
A、 甲有權不按合同約定交貨,除非乙提供了相應的擔保
B、 甲無權不按合同約定交貨,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應的擔保
C、 甲無權不按合同約定交貨,但可以僅先交付部分貨物
D、 甲應當按合同約定交貨,如乙不支付貨款,可追究其違約責任
時間:2014-03-14 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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