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經濟法》大綱對比變化
一、測試目標的變化
1、在第1點中增加“理解和認識與會計制度有關的重要商業法律環境”。
2、在第4點中刪除“理解和認識與會計制度有關的重要商業法律環境”。
其實,并沒有實質性的區別。
二、測試內容的變化
(一)法律基礎知識大綱要求無變化
(二)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大綱要求無變化
(三)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大綱要求無變化
(四)公司法律制度大綱要求無變化
(五)證券法律制度大綱要求無變化
(六)企業破產法律制度大綱要求無變化
(七)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大綱要求無變化
(八)物權法律制度大綱要求無變化
(九)合同法律制度(總則)大綱要求無變化
(十)合同法律制度(分則)大綱要求無變化
(十一)外匯管理法律制度大綱要求的主要變化:
1.在第1點中增加“外匯管理和外匯管理法基本理論 :(1)外匯及外匯管理的概念;(2)我國的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與外匯管理立法;(3)我國《外匯管理條例》的適用范圍及外匯管理機;(4)我國外匯管理法的基本原則”。
2.在第2點“2.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制度”中增加“(1)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制度概述;(2)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3)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制度;(4)個人外匯管理制度”。
3.在第3點“3.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制度”中增加“(1)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制度概述;(2)直接投資項下的外匯管理;(3)有價證券及衍生產品發行、交易項下的外匯管理;(5)境內機構對外提供商業貸款的管理”。
4.在第4點“4.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管理制度”中增加“(1)銀行外匯業務管理;(2)保險公司外匯業務管理;(3)證券公司外匯業務管理”。
5.在第6點“6.監管與處罰”中增加“(3)對違反外匯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4)對處罰不服的救濟”。
(十二)支付結算法律制度大綱要求無變化
(十三)票據法律制度大綱要求無變化
(十四)工業產權法律制度大綱要求無變化
(十五)競爭法律制度大綱要求的主要變化:
1.在第2點“2.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中增加“《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的限制競爭行為”。
2.在第3點“反壟斷法律制度”中增加“相關市場及其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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