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預習:個人獨資企業權利和工商管理
第二章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知識點五、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一)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個人獨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1)投資人決定解散;(2)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3)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個人獨資企業的清算
1、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2、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的,財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清償:(1)所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2)所欠稅款;(3)其他債務。
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
3、清算期間對投資人的要求。清算期間,個人獨資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目的無關的經營活動。在按前述財產清償順序清償債務前,投資人不得轉移、隱匿財產。
4、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5、注銷登記。個人獨資企業清算結束后,投資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并于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三)違反《個人獨資企業法》的法律責任
違反《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課程推薦
- 注冊會計師普通班
- 注冊會計師特色班
- 注冊會計師精品班
- 注冊會計師實驗班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普通班 | 班次特色 |
20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35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精品班 | 班次特色 |
650元/一門 | 購買![]() |
課程班次 | 課程介紹 | 價格 | 購買 |
---|---|---|---|
實驗班 |
班次特色 |
900元/一門 | 購買![]() |
- 注冊會計師機考模擬系統綜合版
相關文章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個人獨資企業權利和工商管理 (2012-01-11 15:46:31)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預習: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及事務管理 (2012-01-11 15:40:52)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預習: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 (2012-01-11 15:38:40)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預習:個人獨資企業法概述 (2012-01-11 15:33:41)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預習:仲裁的基本制度 (2012-01-11 15:29:58)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預習:民事訴訟的基本制度二 (2012-01-11 15:28:51)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預習:民事訴訟的基本制度一 (2012-01-11 15:26:59)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預習:訴訟時效的延長 (2012-01-11 15:25:03)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預習:訴訟時效的中斷 (2012-01-11 15:22:03) |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知識點預習:訴訟時效的中止 (2012-01-11 15: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