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審計報告中發現制度漏洞
應該說,近年來,我國國企改革已經使絕大多數國企在公司治理、財務規范方面有了很大提升,特別是對“小金庫”的長期治理,已經使私設“小金庫”的做法基本杜絕。但從審計結果來看,部分國企財務違法和不規范現象還比較突出,造成的負面影響不容忽視。
違規發放工資、獎金、福利等問題還比較突出,違規集資建房、蓋樓等問題依然存在。比如,2008年至2011年,國電集團公司所屬13家公司發放的4617.79萬元獎金未納入工資總額;2009年至2011年,國家核電技術公司所屬國核電站運行服務技術公司等5家單位列支3399.59萬元用于給職工發放購物卡;等等。
這些現象不僅影響了企業效益、侵蝕了國有財產,同時也加劇了行業間收入分配的不公。對此,必須嚴肅財經紀律,嚴禁違規、超標準發放各種福利,對違規發放的負責人要予以嚴厲處分。
財務收支核算不規范、不明確,以及虛開票據等“糊涂賬”現象也比較突出。比如,2011年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所屬7家單位存在未按規定核算收入和成本等問題;2008年至2011年,中國商用飛機有限公司所屬上飛公司等兩單位支付外協費取得的票據不合規,涉及金額8.10億元,等等。
這些財務不規范行為帶來的危害十分嚴重。首先,收支核算是企業管理的根本“抓手”,財務核算不規范很可能影響企業的科學決策,削弱公司總部對子公司和各部門的決策約束和財務管理。其次,財務不規范、不透明還給部分管理者和財務人員提供了侵吞國有資產的便利。再次,財務收支混亂,還可能帶來嚴重的偷稅漏稅,影響國家的稅收征管工作。
決策失誤是最大的浪費。值得關注的是,審計報告中還發現了不少決策失誤問題,帶來的損失還較為嚴重。比如,2008年2月,中國五礦集團公司所屬五礦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五礦內蒙古鎂業項目,因前期調研不充分導致決策失誤,造成損失1652萬元。2008年4月,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未經批準將“河北三河糙米物流項目”變更為精米加工項目,導致計劃配套的糙米加工項目不能如期投產,累計造成虧損4033萬元。再比如,對3家國有銀行的審計還發現,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都存在違規發放貸款問題,進出口銀行業和農業銀行違規貸款數額已高達數十億元。
要避免公司決策失誤導致的財務虧損,這一方面有賴于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規范企業決策程序,決策過程中要廣泛聽取企業內部相關意見,同時廣泛收集和吸引外部行業信息和分析報告,推動決策科學化水平;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國企高管的激勵機制,兼顧管理人員的當前薪酬和預期回報,并堅決杜絕高管人員通過親友進行利益輸送等行為。
此外,對可能由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深入研究、合理評估。對確屬決策失誤帶來的損失,要分析決策失誤的原因。對行業形勢誤判、決策明顯失誤的決策者,要及時進行合理的人事配置。對因利益輸送、以公謀私導致決策失誤的,決策者更應受到嚴厲的處罰。
應該說,這次審計過程給不少國企上了很好的一課。目前,被審計的企業都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相關企業制訂完善了規章制度785項,對70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這些積極反饋和良好態度,無疑有助于國企管理水平和財務規范的提升。但無論如何,這些國企的管理者不能“好了傷疤忘了疼”,更不能翻新手段套取企業和國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