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法律顧問綜合法律知識:答辯與反訴
以下是企業(yè)法律顧問復習指導之答辯與反訴:
1、答辯的概念及性質(zhì)
答辯,是指被起訴的當事人,即被告,以及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為維護其自身的利益而提出對答、辯駁,以對抗原告訴訟請求的訴訟行為。
2、答辯的方式與程序
第一, 答辯的方式
答辯的方式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兩種
第二, 答辯的程序
被告應當在收到原告的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nèi)提供答辯狀
3、反訴的概念和特征
反訴是指在已經(jīng)開始的本訴的民事訴訟程序中,本訴的被告以其為原告為被告,向受訴法院提出的與本訴有牽連的獨立的反請求。
其特點為:
第一, 反訴的當事人具有特定性及雙重性
第二, 反訴的請求具有獨立性
第三, 反訴的目的具有對抗性
第四, 反訴與本訴有牽連
05真題:下列屬于反訴的情形有( )。
A.甲起訴要求乙交付購銷合同標的物,乙請求法院確認購銷合同元效來源:考試大
B.張某起訴要求被告王某交納房租,被告王某要求張某賠償因房屋失修而造成的損失
C.甲依據(jù)借款合同起訴乙應償還借款,被告乙提出借款合同系甲偽造
D.原告基于所有權請求被告交付所占有的動產(chǎn),被告要求確認他對該動產(chǎn)享有質(zhì)權 答案:ABD
4、反訴的條件與反訴的程序
反訴具備的條件:
第一, 反訴必須在本訴的程序中提出,如果本訴的訴訟程序已終結,被告就應當另行起訴
第二, 反訴必須向本訴的受訴法院提出
第三, 反訴與本訴必須適用同一訴訟程序,反訴是一審程序
第四, 反訴不得違反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
第五, 反訴應當與本訴有牽連
反訴的程序:
反訴的提起通常是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提起反訴應當在被告答辯期間到法庭審理結束之前。反訴應當向法院交納反訴的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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