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關于2011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23號)的要求。為做好惠州市2011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名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4月12日9:00―5月6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網址:)進入廣東省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1、2011年5月5日至5月6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為受理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確認”時間 .請在以上時間內帶齊報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繳費確認,逾期后果自負(報名后不辦理退款手續)。地點: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電話:0752―2872708。
2、惠州報名點考生采用現場繳費確認[不收現金,刷卡繳費],考后審核方式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9月3日 | 上午 8:30-11:00 | 經濟法 |
下午 1:00-3:30 | 財務會計 | |
4:30-7:00 | 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 |
9月4日 | 上午 9:00-11:30 | 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
下午 2:00-5:00 | 資產評估 |
三、考試方式
(一)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5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4個科目(級別為免一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
(二)各科試卷全部為主客觀題混合,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全部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監考員在考前提醒考生注意:1.答題時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超出區域作答無效。3.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書寫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主考場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場,主要負責深圳考區的考生。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由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放。
(四)收費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附件:1. 2011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2. 2011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3. 2011年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附件1
2011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
(2)取得經濟類、工程類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1年。
(3)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1年。
(4)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
(5)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畢業,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
2. 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免1科”)的條件:
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可免試1科相應考試科目。其中,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建筑工程評估基礎》或《機電設備評估基礎》;評聘為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可免試《經濟法》;評聘為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可免試《財務會計》。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2日。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1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大一寸近期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條件中“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還須提交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還須提交相關資格證書及聘書的原件 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1-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