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案例分析(10)
1.會計人員對一張購貨數量,單價與總金額不一致且金額大寫、小寫不一致的發票,直接以大寫金額為基礎入賬,因為確實的該項購銷業務?
答:此做法不對?因為該筆業務的原始憑證內容不準確?《會計法》規定對這類原始憑證應予退回、補充?否則,不能入賬,入賬后應由會計人員承擔責任,按規定處罰?
2.企業將銷售的銀行收入納入賬內核算,將現金收入不入賬,直接供廠長辦公室交際應酬使用?
答:此做法不對?應同時追究會計人員和領導人的責任,其行為違反了《會計法》關于會計核算內容的規定,未將全部業務納入會計核算內容,造成單位會計資料不真實、不準確,首先應追究領導人的責任?
3.12月1日,職工張三歸還上月所借款項,會計將借款收據退還張三?
答:此做法錯誤?在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據或者退回借款收據的副本,不得退還原借款收據?
4.購員李四報銷外出的差旅費,因車票不慎丟失,李四寫出詳細情況,由單位會計負責人批準后代替原始憑證,據以入賬?
答:此做法錯誤?必須經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才能代替原始憑證,據以入賬?
5.王二因臨時有事外出一段時間,在這期間,由出納趙五負責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答:此做法錯誤?按《會計法》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檔案保管工作?此外,按規定,兩人之間還必須辦理會計工作的交接手續。
時間:2011-12-17 責任編輯:zjjs_c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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