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學習講義(12)
第二節 稅務管理
稅務管理是指稅收征收管理機關為了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制度,加強稅收工作,協調征稅關系而開展的一項有目的的活動。
稅務管理是稅收征
收管理的重要內容,是稅款征收的前提。
包括:稅務登記、賬簿和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等。(加:發票管理) (多選)
【例題?多選題】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機構包括( )。
A.國家稅務局系統
B.地方稅務局系統
C.海關系統
D.財政部門
[答案]AB
[解析]《稅收征管法》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征收管理。
一、稅務登記
(一)稅務登記的概念
稅務登記是稅務機關依據稅法規定,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登記管理的一項法定制度,它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施稅收管理的首要環節和基礎工作,是征納雙方法律關系成立的依據和證明,也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定手續。
稅務登記是整個稅收征收管理的起點。(單選)
(二)稅務登記的范圍(多選)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凡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稅收入、應稅財產或應稅行為的各類納稅人,均應當依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均應辦理稅務登記。
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其他主體均應辦理納稅登記。(判斷)
扣繳義務人應當在發生扣繳義務時,到稅務機關申報登記,領取扣繳稅款憑證。
【例題】下崗職工張某開辦了一家便利店,按照規定可以享受一定期限內的免稅優惠,她認為免稅就是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請問張某的觀點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分析】張某的觀點不正確。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凡是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均應當辦理稅務登記,這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定手續。張某雖然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免稅優惠,但是按照規定也需要辦理稅務登記。
結論:免稅期間也需辦理稅務登記。(判斷)
【例題?判斷題】凡是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稅收入、應稅財產的各類納稅人,均應當辦理稅務登記。( )
[答案]錯
【例題?判斷題】個體工商戶在稅法規定的享有免稅優惠的期限內,可以不必辦理稅務登記。( )
[答案]錯
(三)稅務登記的種類
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停業、復業登記;注銷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多選)
1.開業登記(設立稅務登記)
設立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依法成立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后,為確認其納稅人的身份,納入國家稅務管理體系而到稅務機關進行的登記。
(1)辦理設立稅務登記的地點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稅務登記地點發生爭議的,由其共同的上級稅務機關指定管轄。
(2)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限要求---30日內(單選)
《稅收征管法》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30日內審核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例題?單選題】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一定期間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該期間是( )。
A.5日內
B.10日內
C.20日內
D.30內
[答案]D
【例題?單選題】稅務機關對于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審核完畢的時間為( )。
A.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
B.自納稅人填報之日起15日內
C.自收到之日起15日內
D.自納稅人填報之日起30日內
[答案]A
【例題?單選題】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后,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為( )。
A.10天之內
B.半個月之內
C.30天之內
D.半年之內
[答案]C
(3)申報辦理稅務登記需提供的證件和資料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①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②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③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④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 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在銀行開立賬戶。
【例題?單選題】稅務登記的主要內容,主要通過納稅人填寫( ) 來體現。
A.賬務報表
B.完稅憑證
C.納稅申報表
D.稅務登記表
[答案]D
【例題?多選題】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除了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的號碼,住所、經營地點,登記類型,注冊資金(資本)、投資總額,生產經營期限,財務負責人及其聯系電話之外,還應包括( ),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有關事項。
A.核算方式
B.生產經營方式
C.生產經營范圍
D.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答案]ABC
[解析]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的號碼;
二是住所、經營地點;
三是登記類型;
四是核算方式;
五是生產經營方式;
六是生產經營范圍;
七是注冊資金(資本)、投資總額;
八是生產經營期限;
九是財務負責人、聯系電話;
十是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有關事項。
2.變更稅務登記
(1)概念。
變更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辦理設立稅務登記后,因登記內容發生變化,需要對原有登記內容進行更改,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的稅務登記。
(2)時限要求。---30日 (單選)
納稅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其變更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應當自稅務登記內容實際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到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3)提供的證件和資料
①工商登記變更表及工商營業執照;
②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有關證明文件;
③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等);
④其他有關資料。
(4)變更表或證
納稅人稅務登記表和稅務登記證中的內容都發生變更的,稅務機關按變更后的內容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件。
納稅人稅務登記表的內容發生變更而稅務登記證中的內容未發生變更的,稅務機關不重新核發稅務登記證件。(判斷)
【例題?單選題】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 )之內,持相關證件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A.10天
B.15天
C.30天
D.60天
[答案]C
3.停業、復業登記
(1)停業登記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經確定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其在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期限內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納稅人的停業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判斷)
停業申請登記表---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稅務機關應收存其稅務登記證件及副本、發票領購簿、未使用完的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
(2)復業登記
(3)延長停業登記
納稅人停業期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延長停業登記申請,并如實填寫《停、復業報告書》。
納稅人停業期滿未按期復業又不申請延長停業的,稅務機關應當視為已恢復營業,實施正常的稅收征收管理。
納稅人在停業期間發生納稅義務的,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報繳納稅款。
【例題?判斷題】納稅人停業期滿未按期復業的,雖然納稅人向稅務部門提出延長停業登記,但稅務機關應當視為已營業,實施正常的稅收征收管理。( )
[答案]錯
【例題?單選題】納稅人停業期滿未按期復業又不申請延長停業的,稅務機關應當視為( )。
A.自動注銷稅務登記
B.已恢復營業,實施正常的稅收管理
C.自動延長停業登記
D. 納稅人已自動接受罰款處理
[答案]B
4.外出經營報驗登記
(1)開具證明----所在地稅務機關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實行一地一證原則,即納稅人每到一縣(市)都要開具一份《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2)報驗登記---營業地稅務機關
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結束,應當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并結清稅款、繳銷發票。
【例題?單選題】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結束時應當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并上交給( )。
A.公司所在地稅務機關
B.經營地稅務機關
C.上一級稅務機關
D.不用上交
[答案]B
【例題?單選題】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在連續12個月內,在同一地累計超過( ),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A.90天
B.120天
C.180天
D.210天
[答案]C
[解析]此為《實施細則》的具體規定。
5.注銷登記
(1)概念
注銷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由于法定的原因終止納稅義務時,向原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的取消稅務登記的手續。
(2)類型、時限
①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②納稅人被工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 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單選)
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在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單選)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注銷稅務登記適用范圍的有( )。
A.企業資不抵債而破產
B.企業因合并而被撤消
C.企業被工商部門暫扣營業執照
D.企業依法終止納稅義務
[答案]ABD
(四)稅務登記證件及主管機關
1.稅務登記證的作用
稅務登記證件包括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除按照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
(1)開立銀行賬戶;
(2)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3)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4)領購發票;
(5)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6)辦理停業、歇業;
(7)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2.稅務登記證的管理---15天
(1)稅務登記機關對已核發的稅務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稅務登記證件每年驗審一次,每3年換證一次。納稅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驗證或者換證手續。未按規定辦理驗證或者換證手續的,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宣布其稅務登記證件失效,并收回有關稅收登記證件及發票。
(2)納稅人應當將稅務登記證件正本在其生產、經營場所或者辦公場所公開懸掛,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3)納稅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在15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同時,憑報刊上刊登的遺失聲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補辦稅務登記證件。
(4)銀行賬戶管理。
《實施細則》第十七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其全部賬號;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
【例題?單選題】納稅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在( )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
A.15 日
B.30 日
C.60 日
D.45日
[答案]A
3.稅務登記主管機關
稅務登記的主管機關是縣以上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負責稅務登記的開業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和稅務登記證驗證、換證以及非正常戶處理、報驗登記等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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