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新聞“引爆”一樁偷稅案
不久前,《衢州晚報》登出一則新聞,浙江省龍游縣工商部門查獲了一起無照經營房地產案件
,內容是當事人許某等在無證經營情況下,私自轉讓13套新建店面和住宅。這則只有200字的
新聞,引起了龍游縣地稅局稽查局的注意。
與此同時,縣地稅局也收到了一封舉報信,反映龍游縣城巨龍路聯建樓的合伙人許某等,在無
證經營的情況下,非法轉讓房產取得銷售收入未申報納稅。
憑著多年的稅務稽查辦案經驗判斷,非法轉讓案背后極有可能隱藏著偷稅問題,稽查局領導當
即組織人員到工商部門了解詳細情況。按照工商部門提供的情況,稽查人員通過電話與許某進行了
聯系。正在各處推銷剩余住宅的許某,以為是客戶打來的電話,便詳細介紹了店面及住宅的價格情
況,并聲稱這幢樓是某建筑公司承建的,質量有
保證。稽查人員隨后通過調查發現,該建筑公司沒有對承建的聯建樓進行納稅申報,也存在偷稅嫌
疑。稽查局決定對該建筑公司偷稅問題也同時進行立案,并與聯建樓偷稅案同步開展調查。
稽查局組織有關人員成立了專案組,有步驟地開展調查。稽查人員首先來到巨龍路,對聯建樓
進行實地勘察,發現聯建樓高4層,共有14間店面和24套住宅,部分店面已出售,部分住宅已
有人入住。隨后稽查人員找到許某說明了來意,許某一時驚訝得目瞪口呆。他說自己剛被工商部門
處罰了1萬元,心里一直害怕稅務機關會找上
門來,沒料到稽查人員竟來得如此快。許某等人按照稽查人員的要求提供了一些建房和售房的協議
、合同、票據等,但提供不出合法賬簿和憑證。
稽查人員接著馬不停蹄地跑水泥廠、磚瓦廠和建材商店,核查有關購物憑證;又逐一找到聯建
樓的購房戶,了解售房合同和付款情況;還到土管局、城建局、規劃處、審計局、鎮政府等部門單
位了解聯建樓相關情況。一些聯建樓的住戶對稽查人員的到來表示歡迎,因為他們已經多次要求許
某等人提供購房發票未果,一直擔心辦不了房
產證,如果許某等人這次補了稅,他們就可以再次要求許某開具購房發票了。
通過對某建筑公司進一步的稽查取證,發現該建筑公司多個項目合同書未粘貼印花稅票,存在
著比較嚴重的偷逃印花稅問題。許某等人提供給稽查人員的只有十幾份材料,而稽查人員通過調查
取證,取得相關材料竟然多達60余份,裝滿了2個資料袋。
稽查人員很快掌握了聯建樓的基本情況。龍游縣居民許某于1998年8月,通過縣土管局受
讓了原縣燃料公司的一處舊房土地使用權,隨即與周某、何某、胡某等4人合伙投資開發聯建樓。
4個合伙人由許某牽頭,與某建筑公司簽訂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標的為140萬元。到20
00年8月為止,許某等4人除了留下部分自用店面與住宅外,在未取得工商部門和城建部門核發
的合法證照的情況下,以每平方米617元~793元不等價格出售住宅;以每平方米2193元
~2322元不等價格出售店面,共計13套間,共轉讓房產面積133434平方米,取得銷
售不動產收入116萬多元。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取得工程承包收入和銷售不動產收入都要申報繳納營業稅及其
他相關稅種。某建筑公司沒有如實申報承建的聯建樓工程收入,以及其他工程承包合同書金額,構
成了偷稅。許某等人隱瞞了銷售不動產收入,沒有依法申報營業稅,也構成偷稅。
就這樣,龍游縣地稅局稽查局從一則新聞入手,爭取其他部門的有力支持,克服重重困難,徹
底查清了某建筑公司和許某等人的偷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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